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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管系关于做好学院2017-2018学年高职学生评优评先工作的通知

【作者:学生科 | 来源:经济管理系 | 发布日期:2019-05-15 】

根据《黔轻职院学〔2018〕50号关于做好学院2017-2018学年高职学生评优评先工作的通知》,我系决定开展2017-2018学年先进班级、奖学金、三好学生评选工作现将评选工作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 评选对象

1我系2016级、2017级高职各班级;

2、我系2016级、2017级高职学生

  二、 评选条件

先进班级学院奖学金三好学生具体评选条件见本通知附件1。

三、名额分配

1、先进班级的名额共8个2016级4个名额,2017级4个名额,请各班积极申报,系上根据名额和各班条件择优向院里推荐。

2、奖学金、三好学生推荐名额分配见附件2。

分配的名额是各可推荐的最高名额,所推荐的集体和个人必须满足评选条件,原则上不得超过名额限制,如遇班级名额未报满,不得私自处理转让,系部将剩余名额收回,再进行适当分配,以保证名额的充分利用和更多的优秀学生获得荣誉。

四、评选程序

按照评选条件,积极组织、认真评选,撰写班级评议报告(附件7),并在内公示,班级公示无异议后报送材料至学生科韩老师或周萌系部将对材料进行整理、汇总和复核,召开系部评议会议并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材料上学生处

五、评选工作要求

1、各要高度重视,加强宣传,严格按照评选条件和程序认真组织评选,确保评选工作公平、公开、公正;

2、各班班主任须严格审查学生参评材料,督促学生严格按照评选要求填写和准备材料,系部复核时如遇不符合评选条件的班级和个人,取消评选资格要求班级在规定时间进行补报,未及时上报材料,耽误系部整体评优进度,系部将收回班级名额。

3、所有表格须认真如实填写,语言凝练,语句通顺,不得有错别字;

4、先进班级登记表、三好学生登记表和奖学金登记表中所填内容须真实有效,不准弄虚作假,一经发现所属内容不符,取消评选资格,学生提交的成绩表需学生本人在教务管理系统中打印的标准成绩单

5、各班班主任按要求切实做好初审推荐工作,并将推荐名单在班级公示,并按规定时间和要求上报所需材料,逾期视为自动放弃。系部收回班级名额。

六、材料报送要求及时间要求

1、材料报送时间要求须于2018年9月10日前,将班级评优材料交至学生科(韩老师或周萌)。

2、材料报送要求:

班级评议报告(见附件7(鉴于16级学生在外实习,评议报告可换做班主任在班级群里的评选情况说明并截图打印上交,务必保证工作透明,班级无异议)(提交纸质版)

三好学生、奖学金和先进班级推荐登记表(见附件3、4、5,双面打印一式一份,提交纸质版、电子版),申请三好学生、奖学金的学生还需提交上一学年的纸质成绩单(从教务系统打印出来的标准成绩单)。申请一等奖学金还需提交一份个人事迹材料(主要说明入学以来获得的个人荣誉、学习情况、工作实践等)

班级评优汇总表(附件6),需班主任签字确认(提交纸质版和电子版)。

以上材料:纸质版交至学生科相应老师,电子发至邮箱176749176@qq.com,邮件标题请注明班级全称。(以一个班级为单位,以附件的形式压缩打包发送)

七、其它事项

1、本通知及附件可到经管系班主任群下载;

2、素质测评分根据《关于做好2017-2018学年学生综合素质评定工作的通知》(黔轻职院学〔2018〕33号)、《贵州轻工职业技术学院学生综合素质评定办法(试行)》黔轻职院〔2016〕162号有关文件执行;

3、特别说明:学生的选修课需达到学院要求学分,例如:张三选修课未达到学院要求学分,其中有一门选修课挂科,则认定张三有挂科不符合评选条件;

4、未尽事宜,请联系经管系学生科

特此通知。

附件:

  1. 先进班级、奖学金、三好学生评选条件

  2. 名额分配

    3、三好学生推荐登记表

    4、先进班推荐登记表

    5、奖学金推荐登记表

    6、班级评优汇总表

    7、班级评优评议报告

     

    经济管理系

    2018年8月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