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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管理系关于组织开展2020年度国家励志奖学金评选的通知

【作者:学生科 | 来源:经济管理系 | 发布日期:2020-10-11 】

经济管理系关于组织开展2020年度国家励志奖学金评选的通知

系属各班

根据《省学生资助办关于做好2020年秋季学期高校奖助学金有关工作的通知》、《省财政厅 省教育厅关于正式下达2020年学生资助补助经费(高等教育的通知》(黔财教 [2020]100号)以及学院《关于组织开展2020年度国家励志奖学金评选的通知》文件精神,我系决定组织开展2020年度高职学生国家励志奖学金的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具有学院正式学籍的2018、2019级品学兼优的高职贫困生。

二、奖励标准和申请条件

1、国家励志奖学金奖励资助标准为每人每年5000元。

2、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基本申请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院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4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秀,2019~2020所学科目成绩平均分应达80分(含80分)以上,无补考科目;

5)家庭经济困难(被认定为特殊困难的,同等条件下优先)

6)具备以上条件,以综合成绩为主要评选依据。

3、申请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学生要保证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

下列情况,不能参评国家励志奖学金

(一)上学年考试课程中有不及格科目的;

(二)上学年有违纪行为的或受学院处分尚未解除的;

(三)在评选申报过程中有弄虚作假行为的;

(四)无故不按时注册的;

)父母双方属于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父母一方属于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除非特别情况,否则不能参评;

)学校认定的其他情形。

名额分配

详见各班名额分配表

、申请与评审

1、国家励志奖学金实行等额评审,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

2、国家励志奖学金按学年申请和评审。在同一学年内,获得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以同时申请获得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和国家助学金,但不能同时获得国家奖学金。

3、国家励志奖学金的评审程序

(1)被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才有资格申请国家励志奖学金(贫困生数据见附件1。学生本人提出申请,填写《贵州省普通高校本专科生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表(附件2贵州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承诺表》(附件3精准扶贫学生需要填写附件3交班主任

注意:贵州省普通高校本专科生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表需填写内容除签字和日期手写外,其余内容均需打印。

(2)各班经过民主评议,公示无异议后,班主任填写《贵州轻工职业技术学院2020年国家励志奖学金学生初审名单表》(附件4(含电子版),将《贵州省普通高校本专科生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表》、《贵州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承诺表》《贵州轻工职业技术学院2020年国家励志奖学金学生初审名单表》2019-2020学年成绩单(需盖教务处公章)、学生建行或工行卡复印件(资料依序编排)于10月1412:00前报学生科黄世伍老师处,《贵州轻工职业技术学院2020年国家励志奖学金学生初审名单表》电子版发送邮箱系部根据各班推荐,组织初评,并报资助管理中心进行审核。

注意:贵州省普通高校本专科生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表》需填写内容除签字手写外,其余内容均需打印。

还需提交《贵州轻工职业技术学院2020年国家励志奖学金学生初审名单表(资助系统使用)》(附件5),附件5主要用于录入全国学生资助信息管理系统,只提交电子档,请于2020年10月1412:00前提交

国家励志奖学金评选发放工作是国家的大政方针,关系到学生的切身利益,各班主任一定要高度重视,认真按要求及时做好评选、资料审核和材料报送工作,如因评选不严谨、审核不严格出现学生不满足评选条件、资料填写存在错误等情况,班级国家励志奖学金名额不再递补,系部收回名额进行二次分配

未尽事宜,请联系学生科张丹丹老师

 

附件:

1.贵州轻工职业技术学院2020~2021学年高职贫困生认定汇总表

2.贵州省普通高校本专科生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表

3.贵州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承诺表

4.贵州轻工职业技术学院2020年国家励志奖学金学生初审名单表

5.贵州轻工职业技术学院2020年国家励志奖学金学生初审名单表(资助系统使用)

6.贵州省普通高校本专科生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表(填写模板)

7.经济管理系2020年度国家励志奖学金名额分配表

 

经济管理系

20201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