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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管理系关于组织开展2022-2023学年国家助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

【作者:张小双 | 来源:经济管理系学生科 | 发布日期:2022-11-05 】

系属各班:

根据《省财政厅等五部门关于印发<贵州省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黔财教〔2022〕118号)、《省财政厅 省教育厅关于下达2022年学生资助补助经费(高等教育)的通知》(黔财教 〔2022〕81号)、《关于组织开展2022-2023学年国家助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的文件精神,决定组织开展我系高职学生国家助学金的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评选对象是具有我院正式学籍的2020-2022级高职在校生。需满足以下条件中其中一项:

1.脱贫家庭学生(原建档立卡学生);

2.通过2022-2023学年家庭经济困难认定的贫困生。

全日制在校退役士兵学生全部享受国家助学金,将另行统计,不占用此次国家助学金名额。(如有在校退役士兵学生在脱贫家庭学生中,班级自行替换名额,做好备注,并填写附件8)

二、资助标准和申请条件

1.国家助学金主要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生活费用开支,平均资助标准为每人每年3300元,具体分为1档特困生3800元,2档贫困生3300元,3档一般贫困生2800元,原则上各档次人数各占总人数的三分之一。

2.国家助学金的基本申请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4)勤奋学习,积极上进。

(5)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

(6)被学院认定为2022-2023学年高职贫困生。

(7)七大类学生优先评选国家助学金。七大类学生包括:①突发严重困难家庭学生;②残疾学生;③城乡低保家庭学生;④特困救助供养学生;⑤孤儿学生;⑥边缘易致贫家庭学生;⑦脱贫不稳定家庭学生。

(8)受处分且截止到评选之日未解除处分的学生(不包含脱贫家庭学生)和已办理退学、休学的学生不能评选国家助学金。

受处分的脱贫家庭学生,仍享受国家助学金,但请各班做好学生思想工作。

(9)无故不按时缴纳学费的学生不能评选国家助学金。

(10)父母双方或一方属于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除非具有贫困的特别情况,否则不能参评。

(11)同一学年只能评选两个学期国家助学金(主要针对复学学生)。

3.申请国家助学金的学生要保证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

三、名额分配

根据省教育厅相关文件要求,要保障脱贫家庭学生全部享受国家资助政策,按照资助标准予以资助,做到应助尽助。系部分配2022-2023学年国家助学金名额为684名,标准为每人每年3300元,资金为225.75万元,减去当然享受2022-2023学年脱贫家庭学生539人(名单见附件1),其中有5名同学为弹性制班级学生,因此系部把这5个名额划分到普通贫困生名额,故对国家助学金名额150名进行分配(分配名额见附件2)。

四、申请与评审

1.国家助学金评选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2.国家助学金按学年申请和评审。

3.国家助学金的评审程序:

(1)被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才有资格申请国家助学金。各系要根据《贵州轻工职业技术学院2022-2023学年高职贫困生认定汇总表》(附件3)中各班贫困生人数进行测算,将名额按比例全部分配到各班,不得截留名额。鉴于2020级学生在外实习,有一定的实习补贴收入,可适当降低名额分配比例。

(2)通过贫困认定的学生本人提出申请(对于脱贫家庭学生,只需要提供汇总名单),填写《贵州省本专科生国家助学金申请表》(附件4)(参照模板附件5填写)交辅导员。班级成立由辅导员担任组长、班干及普通学生为成员的评议小组,确定国家助学金人选,进行公示,如无异议,填写《国家助学金评议记录表》(附件6)(每个班级填写1份),将相关评审材料报所属系。对于参加顶岗实习的2020级学生,各辅导员要以电话、短信息、QQ群、微信群或其他有效方式进行评议,并做好记录。学生如对结果有异议进行申诉,辅导员、所在系要认真做好解释工作,说明评选的依据、评选过程和评选结果,并做好学生的思想工作。

《贵州省高等学校国家助学金申请表》的填写除了签字,其余内容均需打印。

(3)各系汇总各班级名单,组成以系(院)学生工作负责人为组长,辅导员及学生代表为成员的评审小组,认真组织评审,并公示三个工作日,无异议后填写《贵州轻工职业技术学院2022-2023学年国家助学金受助学生名单》(附件7)(以下简称《受助学生名单》),连同其他相关资料报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对各系初评名单进行审核,提出国家助学金建议名单,报学院资助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报省教育厅备案。

五、工作要求

1.各班要严格按照要求和程序组织评选,不得挤占、挪用名额,要坚决杜绝不按规定标准评审、搞平均分配、“轮流坐庄”、提取助学金留作班费等现象的发生。

2.请各辅导员要严格要求学生按照填写要求认真填写,并认真审核。

3.对于当然享受国家助学金的脱贫家庭学生,如有退学、休学或弹性学制未开班等情况,应填写《贵州轻工职业技术学院2022-2023学年脱贫家庭学生不享受国家助学金名单》(附件8),并替换为同档次其他贫困学生,同时在《受助学生名单》备注。弹性学制的学生,需核实学生所在班级是否开班。

4.新增的脱贫家庭学生应填写《贵州轻工职业技术学院2022-2023学年新增脱贫家庭学生名单》(附件9),同时在《受助学生名单》备注。七大类学生未通过2022-2023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的,需按照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相关要求进行认定,才能评选国家助学金。

5.国家助学金评选工作关系到学生的切身利益,各班一定要高度重视,严格按照评选条件认真组织评选并公示,并于2022年11月7日16:00前将以下资料纸质档交到经管系学生科吴凤双处,电子档发送至邮箱531955270@qq.com,命名为:原始文件名-班级全称。

(1)《贵州轻工职业技术学院2022-2023学年国家助学金受助学生名单》。(纸质档需辅导员签字)

(2)《贵州轻工职业技术学院2022-2023学年脱贫家庭学生不享受国家助学金名单》。(纸质档需辅导员签字)

(3)《贵州轻工职业技术学院2022-2023学年新增脱贫家庭学生名单》。(纸质档需辅导员签字)

(4)《国家助学金评议记录表》,每个班级填写一份。(只需要交纸质档,请辅导员签字)

(5)《贵州省本专科生国家助学金申请表》的填写除了签字,其余内容均需打印。一人一份,顺序须与《受助学生名单》顺序一致,并在申请表右上角写上该生在《受助学生名单》中的序号;脱贫家庭学生只需要提供《受助学生名单》。

(6)建行或工行卡复印件。银行卡复印件需打印在《贵州省本专科生国家助学金申请表》反面、银行卡号要清晰,并在空白处注明姓名。

(7)评选前、评选环节,班级、系部通过班会、年级大会等形式利用典型案例深入开展励志教育和感恩教育等相关简报及图片资料,培养学生爱党爱国爱社会主义意识。各班需交班会简报一份(只需要交电子档)。

注意:助学金评选及名单涉及大量学生的敏感信息和关键信息,请务必做好信息保密相关工作。信息不得外泄,公示时务必隐去敏感信息和关键信息。

未尽事宜,请联系经济管理系学生科。联系人:张小双,联系电话:18786091921。

特此通知。



附件:

1.经济管理系2022-2023学年脱贫家庭学生名单

2.经济管理系2022-2023学年国家助学金名额分配

3.经济管理系2022-2023学年高职贫困生认定汇总表

4.贵州省本专科生国家助学金申请表

5.贵州省本专科生国家助学金申请表 (填写模板)

6.国家助学金评议记录表

7.贵州轻工职业技术学院2022-2023学年国家助学金受助学生名单

8.《贵州轻工职业技术学院2022-2023学年脱贫家庭学生不享受国家助学金名单》

9.《贵州轻工职业技术学院2022-2023学年新增脱贫家庭学生名单》



经济管理系

2022年1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