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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管理系关于做好学院2021-2022学年高职学生奖学金、三好学生、先进班集体评选工作的通知

【作者:张小双 | 来源:经济管理系学生科 | 发布日期:2022-09-14 】

系属各班:

根据《贵州轻工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奖励办法(修订)》(以下简称《奖励办法》)文件精神和《关于做好学院2021-2022学年高职学生奖学金、三好学生、先进班集体评选工作的通知》,我系决定开展2021-2022学年奖学金、三好学生、先进班级评选工作。现将评选工作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 评选对象

(一)学院2020级、2021级高职各班级;

(二)学院2020级、2021级高职学生。

二、 评选条件

(一)学院奖学金评选条件见《奖励办法》第十四条、《贵州轻工职业技术学院学生综合素质评定办法(试行)》(黔轻职院〔2016〕162号)。

(二)三好学生评选条件见《奖励办法》第十五条、《贵州轻工职业技术学院学生综合素质评定办法(试行)》(黔轻职院〔2016〕162号)。

(三)先进班级评选条件见《奖励办法》第八条、《贵州轻工职业技术学院学生综合素质评定办法(试行)》(黔轻职院〔2016〕162号)。

三、名额分配

先进班级、奖学金、三好学生各班推荐名额分配见《推荐名额分配表》(附件1)。分配的名额是各班可推荐的最高名额,所推荐的集体和个人必须满足评选条件,不得超过名额限制。

注:在一等奖学金名额申报不满时,可以将一等奖学金名额用作为二等奖学金名额使用,如二等奖学金申报不满时,可以二等奖学金名额用作为三等奖学金名额使用。

四、评选程序

各评选对象按照评选条件和评选程序见《奖励办法》)进行申请。

各班对申报的参评对象进行初审后填写《贵州轻工职业技术学院2021~2022学年评优评先推荐汇总表》(附件5),辅导员牵头,成立班级评议小组,组织评选,并将评选结果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将相关资料报送系部学生管理科,学生管理科进行汇总后报系部审核,进行公示无异议后,报学生工作处。

五、评选工作要求

(一)各班要高度重视,加强宣传,严格按照评选条件和程序认真组织评选,确保评选工作公平、公开、公正。

(二)各班须严格审查参评材料,如推荐不符合评选条件的团体和个人,审核不予通过,所缺名额不予补报,并追究相关责任。

(三)所有表格须认真如实填写,填写虚假信息者取消评优资格。

(四)三好学生登记表和奖学金登记表中学生的成绩表需学生本人在教务管理系统中打印并加盖系部公章

(五)各班按要求切实做好初审推荐工作,并将推荐名单公示三天,接受师生监督,并按规定时间和要求上报所需材料,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六、材料报送及时间要求

各班于2022年9月19日12点前,将下列材料报送学生科(纸质档班主任签字,电子档发送学生科吴凤双邮箱:531955270@qq.com

(一)登记表(附件2、3、4,双面打印一式一份)。

(二)贵州轻工职业技术学院2021~2022学年评优评先推荐汇总表(附件5)。

注意:以上材料(一)(二)交电子版和纸质版,登记表先发电子档进行审核,无误后再打印。

七、其它事项

为让学生规范使用语言文字,请各辅导员务必对评优评先学生的登记表、主要事迹、教师评语等进行用字规范检查,如因语言文字不规范造成审核不通过,名额空缺不再递补。

未尽事宜,请联系学生科张小双。

特此通知。

附件:1.经济管理系关于2021—2022学年学院学生评优评先推荐名额分配表

2.贵州轻工职业技术学院奖学金推荐登记表

3.贵州轻工职业技术学院三好学生推荐登记表

4.贵州轻工职业技术学院先进班集体推荐登记表

5.贵州轻工职业技术学院2021-2022学年评优评先推荐汇总表




                        经济管理系

 2022年9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