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网站首页 >> 工作动态 >> 正文

关于进一步加强清明节期间廉洁过节、文明祭祀的通知

发布者:熊竺 [发表时间]:2019-04-04 [来源]: [浏览次数]:

清明节临近,根据省纪委省监委派驻第十一纪检监察组《关于清明节期间有关纪律要求的通知》要求,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切实转变作风,摒弃封建陋习,防止节日期间“四风”问题反弹回潮,树立文明祭扫新风,现就做好节日期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通知如下:

一是严明纪律要求。节日期间,严禁利用工作时间进行私人祭扫;加强公车管理,严禁使用公车或利用职权向管理和服务对象及其他单位借用车辆进行私人祭祀扫墓、踏青游玩、探亲访友等活动;落实节日期间值班制度,值班人员要在岗在位、联络畅通,重大情况及时上报;严禁在祭奠活动中讲排场、比阔气,奢侈浪费;严禁参与各种封建迷信和赌博活动;党员干部要带头倡导廉洁、安全、文明、节俭的祭扫新风尚,倡导文明祭祀。

二是严格落实责任。各党总支、各部门要切实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要找准职责定位,坚守责任担当,结合实际,对节日期间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十项规定精神作出安排,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加强教育监管,及时约谈提醒,对违纪问题严抓严管、坚决纠正,切实营造廉洁过节的良好氛围,自觉抵制不良风气。

三是强化监督执纪。学院纪委带头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切实履行监督责任,紧盯清明期间容易发生问题的关键环节强化监督检查,组织明察暗访等方式,密切关注和发现“四风”问题,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曝光一起,并严肃追责。纪检监察室设立举报电话受理群众监督举报。

举报电话:0851-88506142、0851-88506132

举报邮箱:544020739@qq.com。

 

 

                                        2019年4月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