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网站首页 >> 廉洁教育 >> 警钟长鸣 >> 正文

【警示案列】盘县教育局资助管理中心主任刘志强失职案

发布者: [发表时间]:2015-11-02 [来源]: [浏览次数]:

    盘县教育局资助管理中心主任刘志强失职案。经查,六盘水经济技术学校2012年秋季学期套取国家助学金0.45万元、免学费4.2万元,2013年春季学期套取国家助学金0.3万元、免学费3.4万元,两个学期套取国家助学金、免学费共计8.35万元。刘志强不认真履行监管职责,未对该校国家助学金和免学费发放工作进行核实审查。2015年6月,盘县纪委常委会研究决定,给予刘志强党内警告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