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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十项规定,重申中秋节、国庆节期间,切实做到以下“七个不”

发布者: [发表时间]:2015-09-30 [来源]: [浏览次数]:

 

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十项规定,

重申中秋节、国庆节期间,切实做到以下“七个不”

(一)不乱发。严禁借节日之机违反财经纪律乱发津补贴、奖金、礼品、实物或购物卡等。

(二)不乱吃。严禁用公款安排与公务无关的宴请、大吃大喝、相互拜访等娱乐活动。

(三)不乱送。严禁用公款购买赠送礼物、礼品、礼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贵重物品和月饼、烟酒、土特产、花卉、水果等各种节礼。

(四)不乱收。严禁收受礼物、礼品、礼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贵重物品和月饼、烟酒、土特产、花卉、水果等各种节礼。

(五)不乱办。严禁大操大办婚丧嫁娶等事宜借机敛财。

(六)不乱用。严禁驾驶公车和公车私用。

(七)不乱玩。严禁到高档娱乐场所、私人会所消费和在公众场所打麻将等不健康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