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轻工职业技术学院教学督导工作实施办法(试行)

作者: 时间:2020-09-05 点击数:

  为了发挥教学督导在督促落实教育法律法规和教育方针政策、规范办学行为、提高教育质量等方面的重要作用,解决切实当前学院督导机构不健全、权威性不够、结果运用不充分等突出问题,建立和完善学院教学督导工作制度,现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深化新时代教育督导体制机制改革的意见》文件精神,结合学院实际,特制订本实施办法。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全国教育大会精神,紧紧围绕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以优化管理体制、完善运行机制、强化结果运用为突破口,不断提高教学督导质量和水平,推动学院相关职能部门、系部切实履行教学职责。

  (二)主要目标。到2022年,基本建成全面覆盖、运转高效、结果权威、问责有力的学院教学督导体制机制。在督导机制上,构建形成对院系二级的教学督导机制,重点督促系部履行立德树人职责,规范教育教学职责。在教学督导运行上,建立学院统筹制定标准,以学院为主、系部为辅的组织实施的工作机制,指导系部不断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在质量评估上,建立教学督导部门统一归口管理、多方参与的教学评估监测机制,为改善教学管理、优化教育决策、指导教学工作提供科学依据。

  二、深化教学督导工作管理体制改革

  (一)完善教学督导机构设置。学院设立教学督导委员会,由学院院长担任委员会主任,学院分管思政、教学、学生、科研的副院长担任副主任。学院依据教学督导工作需要,可聘请若干名校外督导专家作为校级教学督导委员特聘副主任。教学督导委员会成员包括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估办公室、教务处、科研处、学生处、人事处(教师处)、实训中心、信息中心、招就处(校企合作处)等部门有关负责同志,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估办公室,负责学院教学督导委员会的具体日常工作和开展学院教学督导管理工作。系部须建立相应的教学督导队伍,协助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估办公室的教学督导工作。

  (二)全面落实教学督导职能。学院教学督导委员会每年组织一次综合督导,根据需要开展专项督导。学院教学督导委员会办公室负责拟定教学督导规章制度和标准,对系部开展经常性督导,引导系部办出特色,办出水平,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重点督导系部落实立德树人的情况,主要包括教育教学、科学研究、师德师风等情况;指导系部建立自我督导机制,重在发现问题、诊断问题、督促整改,确保学院党委和行政关于学院教育教学工作的部署落地生根。

  (三)发挥教学督导委员会成员单位作用。健全院系二级教学督导机构工作规程,明晰学院相关职能部门职责,建立沟通联络机制,形成统一协调、分工负责、齐抓共管的教学督导工作格局。相关职能部门要安排专人负责联系教学督导工作。学院教学督导委员会成员要积极参加督导,履行应尽职责。

  (四)强化对系部督导工作的指导。学院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估办公室要加强对系部督导工作的指导和管理。系部须拟定教学督导工作的年度工作计划,每年不少于四次向学院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估办公室反馈督导结果。

  三、深化院系两级教学督导运行机制改革

  (一)加强对系部教学工作的督导。完善学院教学督导的政策和标准,对系部开展经常性督导,引导系部办出特色、办出水平,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重点督导系部落实立德树人情况,主要包括专业建设、课堂教学、教学科研、社会服务、国际化办学等情况。指导系部建立自我督导机制,优化系部内部治理。

  (二)加强和改进教学评估监测。聚焦教育教学质量,依据高等职业院校适应社会需求能力评估指标要求,完善教学质量诊断与评估监测指标体系,加强对学院专业、课程、师资、学生以及办学条件的质量评估监测。积极探索建立教学督导机构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委托第三方评估监测机构和社会组织开展教学评估监测的工作机制。

  (三)改进教学督导方式方法。依托学院教学质量诊改平台和数据中心,大力强化信息技术手段应用,充分利用互联网、大数据、云计算等开展教学督导评估监测工作。遵循教学督导规律,坚持综合督导与专项督导相结合、过程性督导与结果性督导相结合、日常督导与随机督导相结合、明察与暗访相结合,不断提高教学督导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加强教学督导工作统筹管理,科学制定督导计划,控制督导频次,避免给二级教学单位及其教师增加负担、干扰正常教学秩序。

  四、深化教学督导问责机制改革

  (一)完善报告制度。院系两级教学督导机构开展教学督导工作,均要形成教学督导报告,并充分利用学院门户网站、新媒体等载体,以适当方式向师生公开,接受师生监督。

  (二)规范反馈制度。院级教学督导机构要及时向被督导单位反馈督导结果,逐项反馈存在的问题,下达整改决定,提出整改要求。

  (三)强化整改制度。学院教学督导机构要督促被督导单位牢固树立“问题必整改,整改必到位”的责任意识,切实维护督导严肃性。对整改不到位、不及时的,要发督办单,限期整改。被督导单位要针对问题,全面整改,及时向教学督导机构报告整改结果,被督导单位的主管领导要指导督促被督导单位落实整改意见,整改不力要负连带责任,在一定范围内向全院公布整改情况。

  (四)健全复查制度。学院教学督导机构对被督导事项要建立“回头看”机制,针对上级和本级教学督导机构督导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及时进行复查,随时掌握整改情况,防止问题反弹。

  (五)落实激励制度。学院党委行政要对教学督导结果优秀的被督导单位及有关负责人进行表彰,在政策支持、资源配置和领导干部考核、任免、奖惩中注意了解教学督导结果及运用情况。

  (六)建立通报制度。对教学督导发现的问题整改不力、推诿扯皮、不作为或没有完成整改落实任务的被督导单位,由学院教学督导委员会将教学督导结果、工作表现和整改情况通报学院党委行政,供其作为决策参考。

  五、深化督导员聘用和管理改革

  (一)配齐配强督导队伍。学院按照国务院《教育督导条例》规定,聘任讲政治、敢担当、懂教育的院级督导员。完善院级督导责任区制度,落实常态督导,督促系部规范办学行为。依据系部教学实际,建设一支数量充足、结构合理、业务精湛、廉洁高效、专兼结合的院级督导员队伍。

  (二)创新督导员聘用方式。完善督导员选聘标准,健全督导员遴选程序,择优选聘督导员。结合教学督导职能和当前实际,探索从院内外退休时间不长且身体健康的校长、教师、专家中,聘用一批业务优秀、工作敬业、有多岗位从业经验的督导专家和督导员,专门从事教学督导工作,保证督导员队伍相对稳定。

  (三)建立督导责任区管理运行机制。将系部督导工作划分为相应的督导责任区,设立由若干名专家和多名督导员组成的院级督导团,以一名专家配置相应数量督导员组成督导责任组的形式来承担督导责任区工作任务的管理运行机制。

  (四)提高督导员专业化水平。完善督导员培训机制,制定培训规划,出台培训大纲,编制培训教材,将督导员培训纳入学院教育管理干部培训计划,开展督导员专业化培训,扎实做好分类培训工作,提升督导员队伍专业水平和工作能力。同时,建立和完善督导员考核退出机制。

(五)严格教学督导队伍管理。学院要出台教学督导队伍建设及管理制度,健全教学督导岗位责任追究机制。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不断提高教学督导队伍政治素质。加强职业道德建设,确保督导人员恪守职业操守,做到依法督导、文明督导。严格执行廉政纪律和工作纪律,督促各级督导员坚持原则,无私无畏,敢于碰硬,做到忠诚、干净、担当。严格实行分级分类管理,对督导员的违纪违规行为,要认真查实,严肃处理。公开挂牌督导员的联系方式,接受师生监督。

  六、深化教学督导保障机制改革

  (一)切实落实教学督导条件保障。学院将教学督导工作经费纳入年度工作预算,由教学督导机构统筹使用,按规定妥善解决专兼职督导员因督导工作产生的交通、食宿、劳务等相关费用。同时,在办公用房、设备等方面,为教学督导工作提供必要条件,保证教学督导各项工作有效开展。

  (二)完善教学督导信息化平台。发挥学院教学质量诊改信息化平台的功能,整合构建全院统一、分级使用、开放共享的教学督导信息化管理平台,逐步形成由现代信息技术和大数据支撑的智能化督导体系,提高教学督导的信息化、科学化水平。

  (三)加强教学督导研究。围绕教学督导领域重大问题,组织督导员采取项目立项方式开展系统深入研究,培养壮大教学督导研究力量,为学院教育教学改革提出改进完善建议。

  七、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学院各部门和系部要充分认识深化新时代教学督导体制机制改革的重要意义,按照本办法确定的目标和任务,加强组织协调,抓好落实。

  (二)加强督导检查。学院教学督导委员会要加强对本办法落实情况的督促检查,落实情况将作为党委行政对有关职能部门和系部及其主要负责人进行考核、奖惩的决策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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