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校往届暂缓注册建档立卡学生李洪等3人在学校规定的学习年限内未能毕业。根据《贵州轻工职业技术学院学分制管理办法(2016年修订)》第二章第四条相关规定,经学院2024年10月16日院长办公会研究,2024年10月17日党委会审议通过,决定对该3名学生作退学处理并在学信网上注销学籍。
根据教育部第41号令及学院学籍管理办法,现将注销学籍学生名单予以公示(具体名单见附件),公示期7天,即2024年10月18日至2024年10月24日。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实名向教务处反映,公示期满视为退学处理意见已送达。
教务处邮箱:qgxyjwc55@163.com
教务处办公地点:贵州轻工职业技术学院马场科技新城校区善思楼(2号公共教学楼)一楼
附件:1.2019级以前暂缓注册建档立卡学生注销学籍名单
教务处
2024年10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