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者:黄璟 发布日期:2022-01-06 信息来源:教务处
现有我院2017届毕业生张勇,男,不慎遗失专科毕业证(编号:138181201706001910),特申明作废。现根据国家有关规定,予以办理该生的毕业证明书(编号:13818120170601910B)其证明书与其原证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特此公告
教 务 处
2022年1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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