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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给予王亚宁等22名同学退学处理的公示

发布者:黄璟 发布日期:2021-11-24 信息来源:教务处

根据《贵州轻工职业技术学院学籍管理办法(修订)》及《贵州轻工职业技术学院学生退学审批程序》相关规定,王亚宁等21名同学开学后两周内未返校注册报道且未履行任何请假手续,赵坤等同学已达学院最长休学年限未能复学。经各系部呈报,学生处审核,教务处复核,学院2021年11月23日院长办公会研究,决定给予以上22名同学退学处理,现将具体名单予以公示(详见附件)。

公示时间:公示期7天,即2021年11月24日至2021年11月30日。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书面实名向教务处反映。

教务处办公电话:0851-88501692

监督电话:0851-88506142,88506052(纪检监察室)


教 务 处 

2021年11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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