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贵州轻工职业技术学院学籍管理办法(修订)》及《贵州轻工职业技术学院学生退学审批程序》相关规定,严罗罗等9名同学开学后两周内未返校注册报道且未履行任何请假手续,叶燕等2名同学休学期满不愿复学。经系部呈报,教务处复核,学院2021年5月7日院长办公会研究、2021年5月25日院长办公会研究、2021年5月26日党委会研究,决定给予以上11名同学退学处理,现将具体名单予以公示(详见附件)。
公示时间:公示期7天,即2021年5月27日至2021年6月2日。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书面实名向教务处反映。监督电话:0851-88506142,88506052(纪检监察室)。
教 务 处
2021年5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