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者:黄璟 发布日期:2019-04-26 信息来源:教务处
现有我校2015届毕业生邓艳,女,不慎遗失专科毕业证(编号:138181201506002339),特申明作废。现根据国家有关规定,予以办理该生的毕业证明书(编号:13818120150602339B)其证明书与其原证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特此公告
教 务 处
2019年4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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