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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普国旺同学退学处理的公示

发布者:黄璟 [发表时间]:2022-04-26 [来源]:教务处 [浏览次数]:

根据《贵州轻工职业技术学院学籍管理办法(修订)》及《贵州轻工职业技术学院学生退学审批程序》相关规定,轻工化工系2019级烹调工艺与营养1班普国旺同学,从进校后一直拒绝配合学院工作,并主动提出退学申请,在班主任及系部书记劝导下继续学习,并到北京进行师带徒实习。但该生在北京实习期间,擅自离开岗位后再未参加过学院安排的教学活动,也未缴纳大二、大三学年的学费。系部班主任、总支书记多次联系学生本人和家长,但该生表示坚持退学且不配合办理相关手续。经系部呈报,党委学生工作部(学生工作处)审议,教务处复核,学院2022年4月2日院长办公会研究、2022年4月25日党委会研究,决定给予该生退学处理,现将该情况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公示期7天,即2022年4月26日至2022年5月2日。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书面实名向教务处反映。

办公电话:0851-88501692

监督电话:0851-88506142,88506052(纪检监察室)。


教 务 处

2022年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