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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给予廖成海等2名同学退学处理的公示

发布者:黄璟 [发表时间]:2023-03-09 [来源]:教务处 [浏览次数]:

根据《贵州轻工职业技术学院学籍管理办法(修订)》及《贵州轻工职业技术学院学生退学审批程序》相关规定,2021 级建筑工程技术 1 班廖成海开学后两周内未报到,且至今未返校;2022 级建筑工程管理 2 班陈慕凡为 2022 年新生,仅在学院迎新系统进行线上报到后,未缴纳任何学费也未返校报到。经所在系(院)呈报,党委学生工作部(学生工作处)审核、教务处复核、学院2023年2月16日院长办公会研究、3月8日党委会研究,决定给予该2名同学退学处理,现将具体名单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公示期7天,即2023年3月9日至2023年3月15日。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书面实名向教务处反映。

教务处办公电话:0851-88501692

监督电话:0851-88506142,88506052(纪检监察室)

 

教 务 处 

2023年3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