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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给予李颜同学退学处理的公示

发布者:黄璟 [发表时间]:2023-08-03 [来源]:学籍管理科 [浏览次数]:

根据《贵州轻工职业技术学院学籍管理办法(修订)》及《贵州轻工职业技术学院学生退学审批程序》相关规定,经查实,轻工化工系食品生物技术专业李颜同学,休学期满不愿复学,且未办理退学手续。经所在系(院)呈报,党委学生工作部(学生工作处)审核、教务处复核、学院2023年7月11日院长办公会研究、7月20日党委会研究,决定给予李颜同学退学处理,现将该情况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公示期7天,即2023年8月3日至2023年8月9日。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书面实名向教务处反映。

教务处办公电话:0851-88501692;邮箱:qgxyjwc55@163.com

监督电话:0851-88506142,88506052(纪检监察室)

 

教 务 处

2023年8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