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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65名2018级暂缓注册学生注销学籍的公示

发布者:黄璟 [发表时间]:2023-10-10 [来源]:教务处 [浏览次数]:

根据《贵州轻工职业技术学院学籍管理办法(修订)》文件规定及学历电子注册工作要求,暂缓注册、缺学历照片的学生不予注册学历,不得发放学历证书。根据学院规定,学生暂缓注册时间最长为两年,为保障学院学籍工作严肃性,学院将对超过学校规定的最长学习年限学生进行清退,确保在校生学籍数据真实准确。

学院原2018级学生65名学生(具体名单见附件)因欠费及无学历照片原因仍处于暂缓注册状态,已达到学院规定的最长修业年限。经学生所在系(院)审核、教务处复核,学院2023年9月21日院长办公会审议、10月10日党委会审议通过,决定对该65名学生进行注销学籍。

根据教育部第41号令及学院学籍管理办法,现将注销学籍学生名单予以公示(具体见附件),公示期7天,即2023年10月10日至2023年10月17日。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实名向教务处反映。

教务处邮箱:qgxyjwc55@163.com

教务处办公地点:贵州轻工职业技术学院马场科技新城校区善思楼(2号公共教学楼)一楼


 附件:2018级暂缓注册注销学籍名单.xlsx


教 务 处  

2023年10月10日

  一审:黄璟   二审:方开考   三审:王力
  一校:张娟娟   二校:方开考   三校:王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