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轻工职业技术学院专业双带头人管理办法(试行),详见附件。
贵州轻工职业技术学院专业设置及动态调整管理办法(修订),详见附件。
贵州轻工职业技术学院学历证书发放与管理办法(2019年修订) 为加强我院学历证书的发放与管理,维护国家学历教育制度和学历证书的严肃性,根据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 管理规定》(教育部第21号令)、《教育部关于印发〈高等学校学生学籍学历电子注册办法〉的通知》(教学〔2014〕11号)和《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普通成人高等教育学历证书管理的通知》(黔教学发〔2015〕325号)和《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
一、总则 第一条为了进一步加强我院师资队伍建设,不断完善师资队伍结构,建设一支理论基础扎实、具有较强技术应用能力的双师素质教师队伍,根据教育部《关于加强高职高专院校教师队伍建设的意见》(教高〔2005〕05号)和《高等职业院校人才培养工作评估指标体系》(教高〔2008〕5号)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二、双师素质教师的认定 第二条为确保双师素质教师认定工作的正常开展,学院成立
根据《贵州轻工职业技术学院学籍管理办法(修订)》及《贵州轻工职业技术学院学分制管理办法(2016年修订)》相关规定,经查实,肖红等28名休学学生在休学期满后未返校复学且已达最长修业年限,其中郎胜、王运勇、蒋志相、罗朝敏为建档立卡学生,王荣静等24名为非建档立卡学生(具体名单详见附件)。 经学院2024年12月6日院长办公会研究,2024年12月17日党委会审定,决定给予肖红等28名同学退学处理
根据《贵州轻工职业技术学院学籍管理办法(修订)》及《贵州轻工职业技术学院学生退学审批程序》相关规定,经查实,建筑工程系建筑工程技术专业莫美元同学,连续两周未参加教学活动,且未办理退学手续。经所在系(院)呈报,党委学生工作部(学生工作处)审核、教务处复核、学院2024年12月17日院长办公会研究,决定给予莫美元同学退学处理,现将该情况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公示期7天,即2024年12月26日至
根据学院学籍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及《贵州轻工职业技术学院高职学生转专业实施细则(试行)》相关规定,经所在系院初审、教务处及招生就业办公室复审资格,龙安梅等6名同学符合转专业条件且通过专业能力测试,经学院2025年3月20日院长办公会研究,决定同意龙安梅等6名同学(名单见附件)的转专业申请,现将名单进行公示。 公示时间:公示期4天,即2025年3月22日至2025年3月25日。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
我院2024年度各系转专业接收计划共计261人,其中怀卡托国际学院27人,机电工程系28人,建筑工程系38人,经济管理系52人,轻工化工系12人,文化与旅游系30人,信息工程系30人,艺术设计系44人,现汇总公布如下:
黔轻职院〔2022〕103号关于印发《贵州轻工职业技术学院高职学生转专业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pdf
现有我院2023届毕业生叶威,男,不慎遗失专科毕业证(编号:138181202306007078),特申明作废。现根据国家有关规定,予以办理该生的毕业证明书(编号:13818120230607078B)其证明书与其原证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特此公告 教务处 2025年3月3日
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41号令)《贵州轻工职业技术学院弹性学分制管理办法(试行)》的规定,机电工程系、经济管理系、信息工程系王超等8名2019级企业班建档立卡学生(具体名单详见附件)系2019年9月入学,截止2024年6月30日,在学校规定的最长学习年限内未达到毕(结)业条件。经2024年8月14日院长办公会、2024年8月22日党委会研究决定,对上述8名2019级企业班
根据《贵州轻工职业技术学院学籍管理办法(修订)》文件规定及学历电子注册工作要求,暂缓注册、缺学历照片的学生不予注册学历,不得发放学历证书。根据学院规定,学生暂缓注册时间最长为两年,为保障学院学籍工作严肃性,学院将对超过学校规定的最长学习年限学生进行清退,确保在校生学籍数据真实准确。 轻工化工系、机电工程系等四个系杨德琪等4名2019级暂缓注册建档立卡学生(具体名单见附件)系2019年9月入
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41号令)《贵州轻工职业技术学院弹性学分制管理办法(试行)》的规定,信息工程系、经济管理系陈艳等41名2019级企业班学生(具体名单详见附件)系2019年9月入学,截止2024年6月30日,在学校规定的最长学习年限内未达到毕(结)业条件。经2024年8月14日院长办公会研究决定,对上述41名2019级企业班学生作退学处理,特此公告。 公告期为2024年8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