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内涵建设,不断提高学院办学水平和人才培养质量,根据《关于印发〈贵州轻工职业技术学院2015-2016学年第二学期教学观摩课工作方案〉的通知》(黔轻职院教〔2016〕14号)文件精神,进一步规范教学观摩课实施过程,使教学观摩课真正达到效果,现将相关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1.各系部务必要求全体教师参与观摩课听课及讨论,严格考勤制度。
2.各系部组织系级观摩课,应以教研室为单位认真做好主讲教师,授课内容安排。教研室主任(或负责人)为观摩课组织者,负责观摩课主持并组织全系教师针对上课情况进行讨论,互相交换意见,提升教师的教学水平。
3.观摩课应包括教师授课,交流讨论,专家点评三个环节。
4.观摩课主讲教师应严格做好相关准备工作,注重现代教学方法、教学技巧的使用;控制讲课时间,注意课程导入,课程讲授,课程总结合理安排。
5.为体现教师与学生互动效果,观摩课需根据课程性质安排一定数量学生参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