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轻职院教〔2016〕30号
关于进行2016-2017学年第一学期
期初教学检查的通知
院属各系部:
为保证教学工作的规范有序进行,各系要认真进行期初教学检查,检查内容包括:教师按时上课、教师上课资料齐备、教师备课授课等情况,并写出期初教学检查报告。
另外为了推进下一步的工作,各系部需提交以下资料:
1、期初教学检查报告;
2、教师授课计划、1-4周教案首页;
3、新聘外聘教师资料(审批表、协议、资质材料)和外聘教师信息统计表(信息统计表须与外聘教师资料一一对应);
4、实训课表。
期初检查报告、外聘教师信息统计表、实训课表以纸质版形式均需系部主任签字盖章,教师授课计划、1-4周教案首页电子档以系部为单位报送。
请将以上资料在2016年9月9日(周五)前交到教务处张嫒婷老师处。
2016年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