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贵州轻工职业技术学院面向本院2021届高职毕业生招聘科研助理、实训助理工作方案》,教务处 “面向本2021届高职毕业生招聘科研助理,实训助理”面试工作实施方案有关规定;部门已组织开展面试,现将面试结果予以公示。公示期间,如有问题,请向我处反映。
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即2021年8月18日至2021年8月20日;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向贵州轻工职业技术学院教务处反映。
联系人:刘雪梅老师 联系电话:18786052771
教 务 处
2021年8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