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学校教学工作安排,本学期第18周为考试周,为确保我系本次考试工作规范、有序、高效运行,明确职责,提高质量,根据教务处关于本学期期末考试工作安排的通知精神,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组织机构
成立建筑工程系考务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本次考试工作。
组 长:唐芳柱 李五祥
成 员:陈兰兰 李世海 周前兵 欧凤娟 李静 李晓娅 龙俊树 罗永毅 林涛
职 责:负责本学期期末工作全过程的组织领导、指导协调并监督实施本方案。
二、具体分工
考场总巡视:唐芳柱 李五祥
(一)考前教育、考纪纠察组
组 长:李五祥
成 员:欧凤娟 李静 李晓娅 龙俊树 罗永毅 周前兵 林涛
职 责:主要负责学生考前诚信教育、作弊处理等工作。
(二)考试质量监控组
组 长:唐芳柱
成 员:陈兰兰 李世海 周前兵
职 责:负责对本次考试工作从命题、试题审核、阅卷、成绩录入到材料存档等的全过程指导监督。
(三)考务组
组 长:唐芳柱
成 员:李世海 周前兵 林涛 罗永毅
职 责:负责考试安排、试卷印制、试卷保管、试卷检查验收、试卷收发、考试材料的整理归档等方面的工作。
二、考试时间
1.本学期考查课程:《建筑CAD》、《建筑制图与识图》、《建筑工程测量》由任课教师自行安排考查时间,原则上安排在17周最后一次课进行考查,考查课程的考核均于第17周全部结束。
2.本学期考试课程:《建筑概论》、《建筑材料》、《会计基础》在第18周由教务处和我系安排统考。
3.考试安排表待定:排定考试地点、考试时间后由周前兵老师负责通知各班班主任,班主任务必通知到班上的每一位同学。
三、试卷的审批、印制、装订及管理
为保证试卷质量,试卷印制前要认真履行试卷审批手续。试卷审查由各教研室主任负责。经审查,对试卷无异议后,须填写《贵州轻工职业技术学院试卷审核表》交教学秘书周前兵处统一报送教务处。要求在第十三周完成试卷审核工作。
第十四周联系教务处完成印制试卷工作,并根据考场安排表装订、分装试卷,具体分工:各教研室指派1名教师参与试卷装订工作,具体工作由周前兵老师统筹安排。
四、考试纪律及监考要求
1.学生要遵守考试纪律,杜绝作弊、违纪现象。
2.考试时学生须携带学生证参加考试,监考教师要进行认真检查,其他证件一律无效,学生证丢失的由班主任提前出具证明并盖系部公章。
4.考试时禁止学生携带手机等通讯工具进入考场,禁止学生自带草纸进入考场。
5.学生期末考试不得无故缺考,如有特殊原因不能参加考试,必须事先填报缓考申请表,经审查批准后方可缓考。
6.考试一律单人单座,监考教师要提前15分钟进考场,学生迟到30分钟严禁入场考试。
8.监考老师一律要求一前一后监考,监考过程中监考教师应认真巡视考场,发现学生作弊应立即制止并取消考试资格;考试结束试卷收齐后当场清点整理并认真填写《考场记录表》。
五、成绩处理
所有考试、考查课程成绩一般实行百分制记分,60分为及格。部分考查课或实践类课程也可采用优秀、良好、中等、及格、不及格五级记分制,但登陆到教务系统时必须转换为百分制,具体转换关系为:
考核等级 优良 中 及格 不及格
转换分数 90-80 70 60 50
2.平时成绩必须要有依据,不得随意更改,平时成绩可包括:平时测验、作业、课堂提问、考勤等。
六、学生成绩登记、录入、报送工作
1、根据学院的安排将成绩录入教务管理系统,具体时间由周前兵老师通知每一位授课教师。
2、教务管理系统录入成绩的方法,只需录入平时成绩、期中考试成绩、期末考试成绩,总评成绩系统会自动计算。
3、试卷批改完成后送交成绩单及试卷分析表一式两份至建筑工程系教学秘书周前兵处。
建筑工程系
2015年5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