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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工程系教学检查制度

发布者: [发表时间]:2015-10-21 [来源]: [浏览次数]:

为维持我系良好教学秩序,随时发现并解决教学过程中出现的各种问题,提高系部教育教学质量,特制定我系教学检查制度。

一、组织机构

成立建筑工程系教学检查领导小组。

组长:系主任

成员:教学科研管理科及各专业教研室教学管理人员

建筑工程系教学科研管理科负责教学检查日常管理工作。

二、检查内容及要求

(一)、开学前的教学准备工作检查

在每学期开学的准备周内,对本学期教学安排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包括课表编排,教学计划,教师和教室安排,教室、多媒体教学设施完好情况等项内容,检查重点放在第一周的教学安排上,保证开学第一天学生能正常准时上课,严格控制不必要的教学变动,避免教学事故的发生,检查完毕后,由教学科研管理科汇总检查记录并编写教学准备工作检查报告。

(二)、学期初教学工作检查

1、各专业教研室负责人,于开学第一周内检查本教研室教师的授课计划、近三周的教案准备情况、教研室的活动计划。

2、教学科研管理科及学生科联合,于开学第一天及第一周对全系各班的学生出勤、教师出勤、上下课情况等内容进行全面检查,对教学过程中出现的问题给予及时解决,保证教学工作的正常进行,教学科研管理科负责写出学期初教学检查报告上报教务处,并通报全系。

(三)、期中教学检查

1、期中教学检查定于每学期第九至十一周进行,是对前半学期教学工作的一次全面检查和总结,工作重点放在教学质量的检查与监控上。

2、在此期间内召开学生及教师代表座谈会,广泛征求广大学生和教师的意见,及时发现并解决教学过程中的各种问题。

3、教学科研管理科组织各专业教研室教师听课,检查任课教师的授课情况、备课情况、作业批改情况、上下课情况、辅导情况、教学计划执行情况、实验课情况等内容。

4、教学科研管理科制定期中教学检查计划,并对检查结果进行分析总结,于第十二周写出期中教学检查总结报告,系主任审核签字后报送教务处。

(四)、期末教学工作检查

期末教学工作检查于每学期放假前三周内进行,由教学科研管理科联合各教研室负责人进行,是对整个学期教学工作的全面检查与总结,工作重点放在教学任务的完成情况、完成质量情况、教师教学质量评价情况、教学工作的评定与考核工作、教研室工作完成情况、工作总结的书写情况、假期工作安排等项内容,由教学科研管理科编写期末教学工作检查总结报告交于教务处。

(五)、考试工作检查

1、教学科研管理科组织各专业教研室对期中、期末考试进行全面细致的检查,主要检查考试安排情况、试卷格式、试题量和分数分配情况是否合理、期末考试的A、B、C卷准备情况等内容。

2、在考试期间,教学科研管理科负责组织有关人员对各考场的考试情况进行巡查,严格考试纪律,维护考试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

3、考试完毕后,教学科研管理科组织有关人员对各考试科目、试卷批改情况、成绩分布情况、不及格率等内容进行随机抽查,发现问题及时进行相应处理。

4、各专业教研室根据考试工作情况,按要求录入学生考试成绩并填写试卷分析表、打印学生成绩单一式二份交教学科研管理科。

(六)、定期抽查项目

1、每天抽查本系部学生上课情况,教师上下课情况,重点检查外聘教师上课情况。

2、每周全面检查一次实验室及机房的设备运转情况、实训计划的执行情况、教学各环节的进展情况。

3、每周一由教学科研管理科将上周检查结果交于教务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