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学院相关文件要求,现将我系2015-2016学年第二学期教学观摩课有关事项工作安排如下:
一、时间地点安排
时间:2015-2016学年第二学期第十二周到第十六周,每周二下午14:20开始。
地点:4506
二、参加人员
建筑工程系全体专兼职教师。
三、工作要求
1、单次观摩课时间定为30分钟。观摩课内容编排由主讲人自行安排。
2、授课教师在观摩课前一周周五前将观摩课教案(电子版)发送至邮箱:824039241@qq.com。
3、教学科研管理科提前准备好听课记录表,参加观摩课的教师作好听课记录。听课教师按照课堂纪律严格要求自己。
4、观摩课后组织进行评议。现场对授课教师提出意见和建议,教学科研管理科要做好相关记录并作为资料存档。
5、上(听)课期间将手机调至静音状态或关机。
6、教学科研管理科提前做好签到表,现场签到并作为资料存档。根据学院要求,听课教师无故不参加观摩课的,记旷工0.5天,并按绩效考核的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四、主讲教师安排
根据系领导研究决定,主讲教师按以下顺序依次进行:
新进教师→教研室主任→高级职称→中级职称→初级职称。
本学期主讲教师安排如下:
第十二周:叶娇娇
第十三周:徐雯文
第十四周:李扬杰
第十五周:印灵珏
第十六周:杜义莎
本学期未做安排的教师将在下学期按以下顺序轮流进行:李晓娅、陈兰兰、杨青松、唐芳柱、李世海、龙俊树、罗永毅、周前兵、林涛及外聘教师。
五、工作量计算
根据学院相关文件规定,观摩课主讲教师按2课时计算课酬,由教学科研管理科负责统计上报。
建筑工程系
2016年5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