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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工程系 2015-2016学年第二学期教学观摩课工作安排

发布者: [发表时间]:2016-05-12 [来源]: [浏览次数]:

根据学院相关文件要求,现将我系2015-2016学年第二学期教学观摩课有关事项工作安排如下:

一、时间地点安排

时间:2015-2016学年第二学期第十二周到第十六周,每周二下午14:20开始。

地点:4506

二、参加人员

建筑工程系全体专兼职教师。

三、工作要求

1、单次观摩课时间定为30分钟。观摩课内容编排由主讲人自行安排。

2、授课教师在观摩课前一周周五前将观摩课教案(电子版)发送至邮箱:824039241@qq.com

3、教学科研管理科提前准备好听课记录表,参加观摩课的教师作好听课记录。听课教师按照课堂纪律严格要求自己。

4、观摩课后组织进行评议。现场对授课教师提出意见和建议,教学科研管理科要做好相关记录并作为资料存档。

5、上(听)课期间将手机调至静音状态或关机。

6、教学科研管理科提前做好签到表,现场签到并作为资料存档。根据学院要求,听课教师无故不参加观摩课的,记旷工0.5天,并按绩效考核的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四、主讲教师安排

根据系领导研究决定,主讲教师按以下顺序依次进行:

新进教师→教研室主任→高级职称→中级职称→初级职称。

本学期主讲教师安排如下:

第十二周:叶娇娇

第十三周:徐雯文

第十四周:李扬杰

第十五周:印灵珏

第十六周:杜义莎

本学期未做安排的教师将在下学期按以下顺序轮流进行:李晓娅、陈兰兰、杨青松、唐芳柱、李世海、龙俊树、罗永毅、周前兵、林涛及外聘教师。

五、工作量计算

根据学院相关文件规定,观摩课主讲教师按2课时计算课酬,由教学科研管理科负责统计上报。

建筑工程系

2016年5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