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属各系(部):
根据学院校历安排,开学将近,为保证开学教学秩序的稳定和有序进行,现将新学期相关工作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整院系两级教学工作检查机构
1. 院级教学秩序检查组
组 长:陈秀娟
副组长:王珂佳 孙 辉
成 员: 包 节 黄振宇 李德建 汪 洪 王国安
王 娟 唐芳柱 余太游 邓建萍 吕志君
姚 昕 杨丽彦
2. 系部教学工作检查组:各系部要成立由系主任牵头,系副主任、系教学管理科科长、实训管理科科长等共同参与的教学工作检查小组。
二、正式课表查询事宜
教务处于8月25日发布本学期课表,请各系部通过教务系统查询,并务必通知到相关任课教师及上课班级,按课表安排准时上下课。课程安排如有冲突,请及时向教务处反映。因新学期课表仍存在变动的可能性,请各系部开学后第二周前务必再次查询最新课表。
三、教材领取发放事项
1.教材领取联系人:贾 兰
2.教材领取时间:
(1)教师领取教学用书时间:8月25日、8月26日上班时间
(2)学生领取教材时间:8月27日、8月28日上班时间
3.教材领取地点:第二教学楼一楼原新知库房处。
4.领取教材其它注意事项:由于各专业在征订教材时只考虑了1本教师用书,请各位教师尽量不领取所授课程以外的教材。
四、教学运行保障检查事宜
为了检查开学初教学各方面的准备情况,对教学保障中存在的问题尽早发现、及时解决,现定于开学前一周(2016年8月25日至8月28日)进行教学运行保障检查。检查分为系部自查及学院检查两个环节。
1.检查内容:
(1)任课教师的通知、到位和开课情况:各系部应于开学前将课表发放到学生班级及每一位任课教师手中,并以短信形式告知到第一周上课的全体教师,要求教师查清上课时间、地点,充分准备,认真上好开学初的第一次课。
(2)教学基本文件的准备情况:教材的落实、到位情况;教学计划、教案首页、教学课件准备情况。
(3)上学期期末考试试卷归档、试卷分析及成绩登录等情况。
(4)实践教学工作准备情况。
(5)教学设施准备情况。检查教室、桌椅、黑板、灯光、门窗、窗帘、水电设施是否完好,卫生是否打扫,多媒体教室的设施设备运行是否正常。
(6)学生注册报到及上课到位情况。
2.检查时间安排:
(1)系部自查:各系部于8月26日前完成教学准备工作的自查,并于8月26日下午3点之前将检查情况以书面形式报教务处孙辉处,教务处根据情况协调相关部门进行调整、补充或维修。
(2)教务处检查:教务处负责对2号教学楼进行检查。
(3)院级检查:教务处于8月27日上午10:00对院属各系部教学保障情况进行检查;针对检查发现的问题,要求相关系部进行及时整改,并于8月28日上午11:00对相关系部进行复查。
五、期初教学检查
开学后第一周(2016年8月29日至9月2日)各系部教学工作检查组需对上课情况进行巡视,及时排查教学工作中可能存在的问题,防止教学事故的发生。请各系部于第二周周五(9月9日)之前将学期初教学检查报告交教务处;有关情况将在学期初教学工作例会上予以通报。
院系两级教学秩序检查组,对开学第一周的教学情况进行全面检查,检查的内容有:教师按时上下课、教师上课资料的齐备、教师上课的姿态(必须站着上课)、教师的教学组织、课堂纪律等(可以通过监控)。同时根据有关系部的自查情况对开学初的准备工作进行抽查,以了解各单位开学初教学工作的安排与实际运行情况。教务处要每天汇总检查情况,并将情况及时反馈到系部,对于个别上课情况差的教师,系部要进行提醒谈话;对于严重违反教学纪律的,将按照学院相关管理规定处理。
院级教学秩序检查组工作安排如下:
序号
| 检查区域
| 人 员
|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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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1号教学楼
| 黄振宇、王 娟、王珂佳、杨丽彦
余太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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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2号教学楼
| 包 节、王国安、孙 辉、唐芳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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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3、4、5、6号楼
| 汪 洪、李德建、吕志君、邓建萍
姚 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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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查要求:
1、必须佩带“教学督查”挂牌。
2、对照查堂表认真检查每个上课班级教学情况,并做好记录。
3、及时报告和处理教学中出现的问题。
六、听课工作
为了使各级听课对教学质量的提高起到应有的作用,从本学期开始,各级听课改为在1-4周完成。听课人必须按要求认真填写听课记录(教务处提供模板),指出被听课教师教学有哪些不足,提出改进建议,系部要加强听课的过程管理,教务处要进行听课抽查,各系对听课意见和建议认真梳理及时反馈,不让听课流于形式,而起到指导教师改进教学的作用。各系需在9月30日前交听课记录表以系部为单位交至教务处张嫒婷处。
七、顶岗实习检查
顶岗实习是重要的教学环节,各系要加强顶岗实习的过程管理。因此,各系在集中开会时,要求顶岗实习指导教师对所指导的实习学生进行跟踪指导,并按照教务处提供的顶岗实习跟踪指导情况汇报书认真如实地汇报学生的实习单位、指导情况等,第一次情况汇报在下周五(9月2日)之前提交。为了保证顶岗实习的质量,从现在开始,将实行顶岗实习月报制度,让实习指导教师真正履行职责,尽可能杜绝指导教师不知学生去向和实习情况的现象发生。《指导学生顶岗实习月度报告》(教务处提供模板)需系部主任及指导教师双签字后,于每月10日前以系部为单位交至教务处张嫒婷处。
八、补考工作
为做好上学期末考核不及格学生的课程补考工作,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1.公共基础课于9月12、13、14日进行集中补考。
2.专业课(含专业基础课)的补考分散进行,由各课程负责系部自行组织安排,9月25日之前完成。补考方案在9月9日(周五)之前报教务处备案。跨系部课程的补考,相关系部应做好时间协调及学生通知工作。
3.各系部应按正考的标准和要求做好补考的各项工作,包括监考、阅卷、成绩登录等。
4.缓考可与补考同时进行,也可单独组织。缓考成绩登录在学生成绩缓考栏。
5.各系部应派专人提前至少三个工作日到教务处印制补(缓)考试卷,试卷应有专人保管。
6.必修课补考仍不及格的课程必须重修。各系部应及时通知必修课补考(含上学期补考)仍不及格的学生参加有关课程的重修。
九、学籍注册工作
根据教育部21号令和学院学籍管理的相关规定,各系部需在开学两周内完成在校学生的学年注册工作,并于9月12日下午4:00前将2014级和2015级未报到注册的学生名单报教务处。
请各系部本着对工作认真负责的态度,做好系部开学前的教学准备工作,加强开学初教学检查与管理,组织好本系部负责课程的补考、缓考、重修工作,确保正常有序的教学与考试秩序,保障新学期教学工作的顺利开展。
特此通知
教务处
二○一六年八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