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研处通知

作者: 时间:2015-11-10 点击数:

院属各部门:

      根据黔轻职院〔2015〕96号“关于印发《贵州轻工职业技术学院科研机构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请通知有意申报校级科研机构的申报负责人在2015年11月18日前将申报材料(贵州轻工职业技术学院科研机构设置申请书及可行性论证报告)一式五份提交到学校科研处(须系部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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