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5年大学生项目借款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16-04-20 点击数:

各系部教学科研管理科:

    请及时通知2015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获批立项的项目负责人及指导老师下列相关事宜。

  1. 根据黔轻职院〔2015〕121号《关于贵州轻工职业技术学院2015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获批立项的通知》及黔轻职院〔2015〕83号《贵州轻工职业技术学院科研经费管理暂行办法》,经分管院领导批示,同意2015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获批项目负责人可在结题前预支经费1500元(资助经费的50%),以借支拨款,剩余资助经费在最后结题验收合格审定后全额拨付。

由项目负责人(名单见附件1)凭身份证和借据(见附件2:需项目负责人及指导老师同时签字)到财务处办理相关手续。

    2.结题通过后:①按科研经费管理办法使用范围开支,可凭票据(票据抬头:贵州轻工职业技术学院)报账;②项目团队成员可造表领取劳务费(表格见模板)

 

科研处

2016年4月15日

 

附件1-2015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获批立项名单 /u/cms/www/201604/20102809wh8b.docx

附件2-借据模板 /u/cms/www/201604/20102906uauo.jpg

附件3-劳务费发放表(此表用于结题通过后使用) /u/cms/www/201604/20102920flqo.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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