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对2020年度学院科研与学术成果进行申报登记的通知

作者:科研处 时间:2020-12-10 点击数:

院属各部门:

根据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科技统计年报工作需要,现对2020年度学院科研与学术成果进行申报登记,相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一)人员范围:全院教职工;

(二)成果时间范围:2020年度学院科研与学术成果申报登记的起止时间为,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

(三)学院内刊申报范围:《贵州职业教育研究》2020年第1-4期。

二、申报要求

(一)申报人员填写个人申报统计表(见附件1),将统计表纸质档、电子档及相关材料提交所属系(部),其中:

1.论文成果须提交3项材料(缺一不可)

(1)刊物复印件(要求印清晰、完整、格式标准不歪斜、勿用手机照片,包括:刊物封面、版权页、目录、论文及封底);

(2)刊物扫描件电子档(以“姓名+刊物名”命名,要求清晰、完整、格式标准不歪斜、勿用手机照片,包括:刊物封面、版权页、目录、论文及封底);

(3)论文的word电子档(以“姓名+论文名”命名)。

另:在《贵州职业教育研究》上发表的论文,申报时只需填报,可免交复印件、扫描件及word电子档。2020年1—4期《贵州职业教育研究》目录可在学院科研处网站上查询。

2.教材、专著、编著成果须提交4项材料(缺一不可)

(1)教材/专著/编著原件;

(2)教材/专著/编著复印件(要求印清晰、完整、格式标准不歪斜、勿用手机照片,包括:封面、版权页、目录及封底);

(3)教材/专著/编著扫描件(以“姓名+教材//编著名”命名,要求清晰、完整、格式标准不歪斜、勿用手机照片,包含:封面、版权页、目录及封底);

(4)本人撰写章节、字数的出版社证明复印件

注:已获得学院专项资助出版的不再申报。

3.科研成果(含纵向/横向/大学生项目)

科研项目申报对象只限项目主持人及“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指导老师,其中已立项项目在结题通过后一次性申报。

(1)申报纵向科研成果须提交科研项目申报书、立项及结题材料(均为盖章件的复印件);

(2)横向科研成果须提交“横向科研项目结题申请表(盖章件)”(见附件2)、“项目合同(盖章件)”、“到账证明(财务盖章)”、“结题证书”、“结题成果图片”等相关材料复印件及扫描件电子档(以“姓名+横向+项目名”命名,要求清晰、完整、格式标准不歪斜、勿用手机照片);

(3)大学生项目成果,申报对象为“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指导老师,须提交“结题证书”复印件。

4.专利成果申报须提交专利证书复印件及扫描件电子档(以“姓名+专利”命名,要求清晰、完整、格式标准不歪斜、勿用手机照片)。

5.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和集成电路分布图设计专有权须提交相关材料的复印件及扫描件电子档(以“姓名+专有权”命名,扫描件要求清晰、完整、格式标准不歪斜、勿用手机照片)。

6.科研成果获得地市政府级以上各级奖项申报,须提交获奖证书、奖金证明、获奖相关支撑材料的复印件及扫描件电子档(以“姓名+获奖”命名,扫描件要求清晰、完整、格式标准不歪斜、勿用手机照片)。

(二)各部门负责按申报要求认真审核材料并统计汇总填报“2020年度部门科研与学术成果申报审核汇总统计表”(见附件3),不在申报范围、不符合申报要求的材料请勿提交,且登记内容须与提交材料一致。如提交材料有缺项,复印件、扫描件不清晰、不完整、格式不标准的,退回申报单位。

1.纸质材料请装袋提交(按汇总统计表、个人统计表及申报材料排序),另附1张系(部)汇总统计表贴于档案袋封面。

2.各部门提交的电子档按成果申报类别分类建文件夹并命名(如:××系论文×份/××系期刊扫描件×份/××系专著扫描件×份/××系专利×份),与“部门科研与学术成果申报审核汇总统计表”电子档一起以系(部)统一发送gzqykyc@163.com邮箱。

3.各部门按申报要求统一在2020年12月24日前报送科研处(行政楼435室)。联系人:宋丽梅 蒋鸿波,联系电话:88506065。

4.由于出版周期等特殊原因在2020年12月24日前不能提交的支撑材料,可先登记申报,并在申报表及汇总表上标注缺项材料,于2021年2月25日前补交系部教学科研科,由部门汇总填写“部门科研与学术成果申报补交材料单”(见附件4),签字盖章后与相关支撑材料一并报送科研处435室(电子档统一发送至gzqykyc@163.com邮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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