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轻工职业技术学院关于组织申报2024年度院级科研项目的通知

作者:梁叶 时间:2024-03-07 点击数:

 

院属各部门: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教育部关于深入推进高等学校哲学社会科学繁荣发展的意见》, 引导和鼓励科学研究为区域经济和学院发展服务,提高培养人才的水平和技术服务的能力,根据《贵州轻工职业技术学院科研课题管理暂行办法》的相关要求,现启动2024年度院级科研项目申报工作,申报指南现予发布,请对照通知及指南做好申报工作。

一、项目类别

(一)院级科研项目:包括人文社科项目、自然科学项目(不含教学改革项目)(附件1)

(二)院级高层次人才科研启动经费项目(附件2)

二、 申报要求及程序

(一)报送时间:2023年4月8日(周一)截止。

(二)申报程序及要求:

1.课题申报者:①按要求填写《贵州轻工职业技术学院科研项目申请书》。②提交时长5分钟内的现场评审项目陈述PPT(含5个观测点:研究价值、研究内容、特色或创新点、研究方式、研究成果)。

2.各部门负责对《申请书》填报内容进行初审,并做好思想意识形态的审查工作,项目名称及内容必须坚持正确的思想导向,促进学术交流为主旨。不得违反宪法、法律、党的教育方针和学校的规章制度,不得宣传邪教和封建迷信思想等。

3.各部门负责将符合申报条件的申报材料盖章、填写推荐意见并填写系部申报汇总表(附件3)按要求将项目材料申请书纸质档装袋及电子档压缩包,以部门为单位统一报送到科研与社会服务处

4.科研与社会服务处完成审验形成意见报学院同意后,组织校外专家评审组对项目进行现场评审(现场评审时间另行通知),评审“建议立项名单”报院长办公会批准后行文。

三、其他要求

1.所有获批项目须在规定期限内结题验收,对无正当理由未能按时完成项目研究任务或未能达到项目申请书预期研究成果的,学校除追回项目研究资助经费外,其项目负责人原则上2年内不得申请院级课题。

2.如有特殊情况必须延期结题验收的,项目负责人须向科研与社会服务处提交理由充分的延期结题申请书,得到批准后方可延期。

3.根据《贵州轻工职业技术学院科研项目间接费用管理办法(2022年修订)》(黔轻职院〔2022〕101号)第十条:凡由学校提供资金的科研项目,不在项目中安排与列支间接费用。

四、联系方式

申报联系人:梁叶    

办公室:合一楼科研与社会服务处411室    

电话:0851-88506065

 

附件1:2024年度院级科研项目(人文社科、自然科学)申报指南

附件2:2024年度高层次人才科研启动经费项目申报指南

附件3:贵州轻工职业技术学院院级科研项目系部申报汇总表

 

 科研与社会服务处

2024年3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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