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申报2024年贵州省教育科学规划年度课题的通知

作者:科研与社会服务处 时间:2024-02-01 点击数:

关于组织申报2024年贵州省教育科学规划

年度课题的通知

 

院属各部门:

省教育厅《关于组织2024年贵州省教育科学规划年度课题暨粤黔专项课题申报工作的通知》已下发,现根据通知要求,就做好我院申报工作补充通知如下:

、申报课题类别

年度课题申报类别分为 A 类和 B 类。A 类申报课题为重点课题和一般课题;B 类申报课题为青年课题。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评审委员会根据课题申报材料质量,在 A 类申报课题中立项重点课题或一般课题 B 类申报课题中立项青年课题。

、申报资格

课题申请人须具备下列条件: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 法律,具有独立开展研究和组织开展研究的能力,能够承担实 质性研究工作。申请人须具有副高级以上(含)专业技术职务, 不具有副高级以上(含)专业技术职务的,须有两名副高级以 上(含)专业技术职务的同行专家推荐。申请青年课题的申请人及其成员不得超过 35 周岁,不须具备副高级(含)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不需要专家书面推荐。

、申报工作要求

(一)课题申报内容要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价值取向和学术导向,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符合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要求。

(二) 课题申报不设课题指南 由申报者自主拟题。拟选题内容应围绕教育强国建设, 教育高质量发展, 立足教育教学实际需要,表述应科学、严谨、规范、简明,一般不加副标题。 拟题提倡小、精、实、新, 坚持问题导向,以解决真问题为方向。

(三) 课题的完成时限, 原则上不超过 2 年。因问题的战

略性、前瞻性等原因,确需延长完成时限的,不超过 4 年。

(四) 申请人应如实填写申请材料,保证没有知识产权争 议,不得有违背科研诚信要求的行为。凡存在弄虚作假、抄袭 剽窃等行为的,一经发现查实,取消申报资格,如获立项即予撤项并通报批评。

(五)未采用本年度《贵州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申报书》 提交的申报材料不得送审本次课题评审活动, 评审专家也不得接受该申报材料的评审工作。

(六)已立项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或获得省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的相同内容或高度雷同内容, 不得再作为此次申报材料。省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对拟立项课题进行抽查审核,一旦发现以已立项或已获省级及以上成果奖的相同内容或高度雷同内容再度申报, 取消其拟立项课题资格, 且课题主持人 3 年不得申报贵州省教育科学规划项目

七、申报材料要求

(一) 申报数量

按照通知要求,我校的申报名额为5项

(二)申报材料填写、印制及装袋要求

1.申报者需严格按《课题申请书》、《活页》和《汇总表》等申报材料的文字说明, 统一使用电脑输入或钢笔填写《申请书》和《活页》,请分别使用 A3 纸双面印制,中线骑缝装订。

2.申报者需将所有材料装于 1 个纸质档案袋中, 并将《申请书》的封面打印 1 张粘贴于档案袋封面。

(三)报送邮箱及地址

各系部需在2024 年 3 月 6 14:00前提交申报人的《贵州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申请书》纸质版1 式 4份、《课题设计论证活页》纸质版1 式 4 份至科研与社会服务处(合一楼411),同时将上述材料的电子档及《贵州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申报汇总表》发送至科研与社会服务处邮箱gzqykyc@163.com。

 

科研与社服务处

2024年2月1

附件:


 

  一审:王帅   二审:梁叶   三审:王涛
  一校:贺加贝   二校:蒋鸿波   三校:黄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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