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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优质学校建设项目完成情况自查摸底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03-14   点击:[]

黔轻职院办〔2019〕19号



关于开展优质学校建设项目完成情况自查摸底工作的通知

院属各部门、各项目建设单位:

为切实打好规划落实攻坚战,确保优质学校建设项目顺利完成,学院将于近期启动优质校建设预验收工作。现根据学院领导要求,请优质学校各项目建设单位和负责人,认真梳理和摸清建设项目完成情况和家底,并提交项目完成情况自查报告及自查表,以便更好推进优质校预验收统筹工作。

一、全面自查、摸清家底

请各项目建设单位和负责人,认真对照《建设方案》建设内容、标志性成果和《任务书》验收要点,全面进行自查摸底,掌握项目进度和实际完成情况,并认真撰写项目建设自查报告(模板详见附件1),填报项目完成情况自查表(附件2)、资金使用情况自查表(附件3)和标志性成果完成情况自查表(附件4)。

二、查漏补缺、明确措施

请各项目建设单位和负责人,认真对照《建设方案》建设内容、标志性成果和《任务书》验收要点,在全面自查摸底的基础上,对未完成的建设内容、验收要点、标志性成果和未使用的资金预算提出整改的措施和打算,以及需要学院统筹解决的问题和困难,以便学院进行统筹、协调和指导。

三、逐级审核、担当责任

请各项目建设单位和项目负责人,对照《建设方案》建设内容、标志性成果和《任务书》验收要点填写完相应报告和表格后,按照项目负责人签字、项目所在单位部门负责人审核、项目所在单位部门分管院领导审批三级逐级审核签字,并盖部门印章后,于2019年3月22日下午16:00前报优质学校建设办公室,并将电子档资料传至gzqycy2016@163.com邮箱。联系人:刘鹤云15285151784。

附件:

1、优质学校建设项目完成情况自查报告(模板)

2、优质学校建设项目完成情况自查表

3、优质学校建设项目资金使用情况自查表

4、优质学校建设项目预期标志性成果完成情况自查表

2019年3月14日

贵州轻工职业技术学院办公室 2019年3月15日印发

附件1:

XXX项目建设自查报告(模板)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

预算资金(单位:万元):

标志性成果数量(单位:个):

责任部门:

责任人:

二、项目建设自查情况

(一)项目建设任务总体完成情况

(二)标志性成果完成情况

(三)资金使用情况

(四)验收要点完成情况

三、存在的问题及困难

四、今后工作思路及措施

XXXXX系(部门)

2019年X月X日

附件2:

优质学校建设项目完成情况自查表

填报部门(盖章): 项目负责人: 部门负责人: 分管院领导:

项目名称:

建设内容

验收要点

完成情况

一级项目

二级项目

是否完成

已完成的支撑材料

未完成的材料清单

未完成任务整改措施



1.......


1.......

2.......

1.......

2.......

1.......

2.......

2.......





3.......











































































注:请项目责任人对照优质学校建设方案及任务书填写,截至时间为2019年3月15日。

附件3:

优质学校建设项目资金使用情况自查表

填报部门(盖章): 项目负责人: 部门负责人: 分管院领导:

项目名称:




(单位:万元)

建设大项

建设内容

资金投入预算

资金使用情况(万元)

未完成使用资金

未使用资金原因及困难

整改措施

2017

2018

2019

合计




































































































































































注:请项目责任人对照优质学校建设方案项目资金投入预算一览表填写,截至时间为2019年3月15日。

附件4:

优质学校建设项目预期标志性成果完成情况自查表

填报部门(盖章): 项目负责人: 部门负责人: 分管院领导:

项目名称:

建设大项

分项任务

预期标志性成果

成果级别

已完成的支撑材料

未完成的原因及困难

整改措施

















































































































































注:1.成果级别是依据建设方案来界定。Ⅰ是指特色成果;Ⅱ是指省级成果;Ⅲ是指国家级成果。

2.请项目责任人对照优质学校建设方案预期标志性成果填写,截至时间为2019年3月15日。

学院地址:贵州省花溪大学城 电话:0851-88506060 传真:0851-88506060

邮编:550025 邮箱:qgzq@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