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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双高计划”2019-2020年度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3-30   点击:[]

黔轻职院办〔2021〕10号

关于开展“双高计划”2019-2020年度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

“双高计划”各项目实施组:

根据《关于开展“双高计划”建设学校2019-2020年度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教职成司函〔2021〕3号)文件要求,“双高计划”建设学校需于2021年3月15日前完成双高监测平台数据填报。结合《关于2020年度双高绩效管理考核及建设指标调整的通知》(黔轻职院〔2021〕11号)文件要求,各项目实施组需提交“三表一报告一案例”等绩效考核资料,为“双高计划”2019-2020年度绩效自评工作如期完成,现就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工作组织

为保障“双高计划”2019-2020年度绩效自评工作顺利完成,“双高计划”2019-2020年度绩效自评工作由双高秘书处统筹,双高绩效管理办公室具体组织实施。

二、自评周期

2019-2020年度绩效自评周期为:2019年1月1日-2020年12月31日。

三、工作内容

(一)完善《数据采集表》

各项目实施组依据2019-2020年度实际建设情况,围绕绩效指标中的数量指标、质量指标、时效指标、社会效益指标、可持续影响指标、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进一步完善已提交的《双高学校建设数据采集表》《高水平专业(群)建设数据采集表》。其中,各项目实施组除填写数量指标、质量指标外,务必根据实际情况填写社会效益指标、可持续影响指标,不得留空;时效指标由秘书处、资金保障组联合填写;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的在校生满意度、家长满意度由“打造技术技能人才培养高地”实施组填写,毕业生满意度、用人单位满意度由“提升校企合作水平”实施组填写,教职工满意度由“打造高水平双师队伍”实施组填写。

(二)撰写工作案例

学校层面项目实施组对照学校十大建设任务中自身承接的任务,分别撰写1个反映2019-2020年度建设任务的案例;大数据技术与应用专业群对照专业群建设的九大建设任务,分任务各撰写一个反映2019-2020年度建设任务的案例。工作案例撰写框架为:案例名称(标题新颖)、关键字、案例内容(要支撑重点改革任务,案例是已经做的且有成效的,可聚焦某一任务也可围绕几个任务进行总结,重点阐述案例的建设机制、措施、过程做法、成效),要求图文并茂,原则上每个案例图文内容不超过5000字符

(三)完善《项目绩效自评报告》

各项目实施组根据已完善的《数据采集表》,再次完善《项目绩效自评报告》(格式详见黔轻职院〔2021〕11号关于2020年度双高绩效管理考核及建设指标调整的通知中的附件4)。

(四)撰写建设机制与具体措施

各项目实施组根据2019-2020年度实际建设情况,撰写本项目实施组“建设机制与具体措施”,字数不超过200字。

四、工作任务

在“双高计划”2019-2020年度绩效自评工作中,各组要建立工作协同联动机制,明确各组职责和责任主体。建设工作小组负责向项目实施组汇报2019-2020年度项目建设情况;项目实施组负责本组材料的编制与提交,并报责任领导负责审核;秘书处负责收集汇总材料,总结有关情况报告提交战略指挥组;绩效管理办公室负责制定2019-2020年度绩效自评实施方案,牵头组织自评考核工作;宣传保障组负责自评相关工作宣传保障;资金保障组要负责指导、统筹和审核各项目实施组资金预算及使用情况,填写项目资金、时效指标、成本指标等平台资料;建设监督组负责自评考核监督工作。

五、工作流程

(一)项目资料提交

所需提交资料包含《双高学校建设数据采集表》或《高水平专业(群)建设数据采集表》、工作案例、《项目绩效自评报告》《建设机制与具体措施》(电子档资料集中到一个文件夹,统一以“xx实施组双高计划2019-2020年度绩效自评资料”命名,以压缩包形式于2021年3月7日前发送到双高秘书处邮箱,纸质档材料于3月8日前均经项目实施组组长签字、项目责任领导审签后交至行政楼420办公室),对其中填写与编制有问题之处可联系相应工作人员。

(二)项目资料审核

资料审核分初审、复审、终审三个阶段,初审于2021年3月8日由各项目实施组交叉审核,反馈意见由秘书处汇总反馈到各项目实施组,各组修改后提交秘书处;复审于2021年3月9日由秘书处审核,反馈意见由秘书处汇总反馈到各项目实施组,各组修改后再次提交秘书处;终审于2021年3月10日由秘书处提交“双高计划”2019-2020年度绩效自评资料到战略指挥组进行终审。

(三)监测平台填报

经资料审核战略指挥组终审的“双高计划”2019-2020年度绩效自评资料,由秘书处于2021年3月11日-3月13日在“双高计划”监测平台上统一填报。

(四)平台资料上报

“双高计划”监测平台填报工作结束后,秘书处关注省教育厅审核情况,做好后续上报工作。省教育厅审核通过后,在平台打印自动生成的《中国特色高水平高职学校和专业建设计划2019-2020年度绩效自评表》(以下简称《自评表》)。《自评表》pdf版(加盖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公章、学校公章)于3月23日前在平台完成上传,《自评表》纸质版(加盖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公章、学校公章)于3月23日前提交至省级教育行政部门。

(五)自评考核汇报

平台资料上报结束后,由绩效管理办公室牵头,于3月29日-4月2日组织“双高计划”2019-2020年度绩效自评考核现场汇报工作,总结2019-2020年度建设工作完成情况、工作举措、存在问题及2021年建设计划等。

(六)项目材料联系人

1.项目资料审核及填报

学校、专业(群)数据采集表:徐旭升。

工作案例:杨礼美。

绩效自评报告:杨汝洁。

建设机制与具体措施:魏艳。

项目资金、成本指标、时效指标:张阳。

平台填报:罗道坚。

平台审核:周聃。

平台资料提交:葛昆。

2.项目绩效考评

项目绩效考评:蒋鸿波。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统一思想。各项目实施组、建设工作小组要切实履行主体责任,统一思想,凝聚共识,全员参与,精心部署和落实“双高计划”2019-2020年度绩效自评的各项工作。

(二)明确责任,协调配合。各项目实施组要压实责任,勇于担当,并根据工作任务安排,主动思考,相互配合、相互补台,协调配合推进“双高计划”2019-2020年度绩效自评工作。

(三)各项目实施组责任领导务必指导所分管项目实施组做好本组自评工作。

(四)同一项目实施组涉及多位组长的,排名第一的组长汇总本组资料后再统一提交。

(五)在完成“双高计划”2019-2020年度绩效自评工作前,原则上各部门、各系部(院)负责人不得出差(学院统一安排的除外)。

贵州轻工职业技术学院办公室

2021年3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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