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贵州轻工职业技术学院委员会关于印发《贵州轻工职业技术学院“五四”期间深入开展中国梦宣传教育活动方案》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13-04-28

院属各部门:
 
  根据《中共教育部党组关于在“五四”期间深入开展中国梦宣传教育活动的通知》(教党〔2013〕5号)和《中共贵州省教育厅党组转发中共教育部党组关于在“五四”期间深入开展中国梦宣传教育活动的通知》(黔教党〔2013〕44号)文件精神和工作要求,现制定《贵州轻工职业技术学院“五四”期间深入开展中国梦宣传教育活动方案》并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附件:贵州轻工职业技术学院“五四”期间深入开展中国梦宣传教育活动方案
 
  二〇一三年四月二十八日
 
  附件:
 
  贵州轻工职业技术学院“五四”期间深入开展中国梦宣传教育活动方案
 
  今年“五四”是党的十八大之后的第一个青年节,为更好地抓住这个重要的时间节点,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中国梦一系列重要讲话,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围绕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以“弘扬‘五四’精神,实现中国梦想”为主题,深入开展中国梦宣传教育活动,引导广大学生为实现国家富强、民族振兴、人民幸福的伟大“中国梦”而努力学习、不懈奋斗,结合学院实际,现决定在“五四”期间深入开展中国梦宣传教育活动,特制定活动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对广大学生进行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教育,不断增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通过丰富多彩、生动活泼的形式,教育和引导广大学生深刻领会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是中华民族近代以来最伟大的梦想;深刻领会每个人的前途命运都与国家和民族的前途命运紧密相连;深刻领会空谈误国,实干兴邦,实现贵州与全国同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贵州‘中国梦’”需要广大学生坚定理想信念,励志刻苦学习,积极投身实践,为把我们的祖国和家乡建设好、发展好而努力奋斗。
 
  二、活动主题
 
  弘扬‘五四’精神,实现中国梦想
 
  三、活动内容 (一)组织开展“我的中国梦”主题政治课。将中国梦相关内容融入学生思想政治基础课教学,专题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中国梦的一系列讲话和重要论述,引导学生深刻理解和把握中国梦的实质和内涵。
 
  牵头单位:基础教学部
 
  协办单位:各系
 
  (二)组织开展“我的梦·中国梦”主题班会、团会、党员生活会。各级党团组织、各班级积极组织学生开展以“我的梦.中国梦”为主题的班会团会、党员生活会,通过畅谈“我的梦”和“中国梦”,引导学生感受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和制度的优越性,并自觉将个人成长与祖国发展结合起来。
 
  牵头单位:学生处(团委)
 
  协办单位:各系党总支
 
  (三)组织开展“弘扬‘五四’精神,实现中国梦!”现场签名活动。制作“我是高职生·我的中国梦---强国梦---13亿中国人共同的梦想!”相关内容的横幅,组织青年学生开展现场签名活动。
 
  牵头单位:学生处
 
  协办单位:各系
 
  (四)组织开展“我的中国梦”主题社会实践活动。组织广大学生在校园及周边社区开展志愿服务活动、深入一线开展参与式观察和服务式体验,感悟由千万个“中国梦”组成的民族梦、时代梦,通过鲜活生动的实践让学生把自己的梦想与伟大的“中国梦”自觉而紧密地结合起来。
 
  牵头单位:院团委
 
  协办单位:各系党总支
 
  (五)组织开展“我的中国梦”摄影活动。组织广大学生开展以“美丽中国”“美丽贵州”为主题,展现身边的景、身边的人、身边的事以及身边的变化为主要内容的摄影活动,通过学生的独特视角和全新创意,对充满激情、充满艰辛、充满希望的“中国梦”、 贵州的“中国梦”进行形式多样的演绎,进一步丰富“中国梦”、 贵州的“中国梦”的时代内涵,展现“中国梦”、 贵州的“中国梦”的强大凝聚力,进一步提升学生群体的文化追求。
 
  牵头单位:院团委
 
  协办单位:各系党总支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狠抓落实。以弘扬“五四”精神为契机,深入开展中国梦宣传教育活动,是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的重要举措,各相关部门要把这项任务摆上重要议事日程,按照活动方案,结合实际,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密切配合,抓好落实,推动“五四”期间中国梦宣传教育活动取得实效。
 
  (二)广泛宣传,深化影响。活动各承办部门要加大宣传力度,根据不同活动内容设计相应的宣传方案,充分运用院报、广播、橱窗宣传栏、学院网络等多种媒体,为“五四”期间“中国梦”宣传教育活动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三)明确责任,有序推进。要处理好主题教育活动与日常教育教学工作的关系,既要扩大活动的覆盖面、受教育面,又不影响师生正常的教学、科研和学习秩序。要重点做好主题教育活动的各项预案,落实措施和责任,积极维护校园和谐稳定,确保主题教育活动的顺利推进。
 
  (四)及时反馈,报送信息。活动承办部门要于5月8日前将开展活动相关资料(图片、简报)报送宣传统战部。
 
  联系电话:0851-8506055
 
  邮    箱:gzqy-xcb@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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