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通知公告

当前位置: 首页 > 通知公告 > 正文

关于开展校企合作与现代学徒制改革自查总结与经验交流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1-12-07    作者:校企合作处     来源:      点击:

各教学系部: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8年度现代学徒制试点工作的通知》(教职成厅函〔2018〕10号)、《关于开展全国现代学徒制试点单位调研工作的通知》(学徒制专委函〔2018〕12号)、《现代学徒制试点单位现场调研工作指引》、教育部等6部门颁发的《职业学校校企合作促进办法》(教职成〔2018〕1号)等文件的指导意见及要求,我院作为教育部第一批现代学徒制试点院校,在校企合作建设现代学徒制试点项目方面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为确保迎接现场调研的工作有序进行,并以此为契机,深化产教融合、校企合作,进一步完善校企合作育人机制,创新技术技能人才培养模式,我院将开展校企合作与现代学徒制改革自查总结与经验交流推进会。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总结与交流目的

通过开展自查总结与经验交流,全面总结学院各专业开展校企合作的基本情况及其取得的典型经验和工作成果,及时了解学院推进现代学徒制试点项目工作的改革做法、进展情况、典型案例、面临问题,加强经验交流和成果固化,推动校企合作与现代学徒制改革向产教融合纵深发展,持续改进和提高校企合作、产教融合人才培养质量和水平。

二、自查与交流内容

1.专业校企合作自查

参照《贵州轻工职业技术学院校企合作管理办法(试行)》(黔轻职院〔2018〕54号),各教学系部所有专业从五个方面对当前专业校企合作开展情况进行自查总结,形成书面自查总结报告。

校企合作单位。以专业为单位统计开展校企合作的企业数量及其合作项目。包括松散型合作、紧密型合作和校企一体化合作。

校企合作形式。全面梳理专业校企合作的具体形式,包括引企入校、引企入教、订单培养、联合培养、协同培养、工学交替、协同创新、平台共建、技术开发、成果转化等。

校企双主体育人。以专业为单位自查开展校企双主体育人的具体做法、典型经验、育人成效和面临问题与对策。包括校企合作人才培养方案的制定、校企合作管理制度建设、校企课程共建共享、学生实习实训实践、教师互兼互聘与教学实践、学生就业创业培训和专业技术服务,以及组织开展技能竞赛、产教融合型企业建设试点、优秀企业文化传承和社会服务等活动的情况。

校企合作建议。即针对校企合作中存在的问题和面临的挑战,提出针对性的意见或建议。包括完善性建议和发展性建议。

2.现代学徒制试点自查

依据全国修订学徒制工作专家指导委员会《关于开展全国现代学徒制试点单位调研工作的通知》(学徒制专委函[2018]12号文)的要求,参照其中《现代学徒制试点单位现场调研意见表》,现代学徒制试点系部对所承担的现代学徒制试点项目建设情况从以下五个方面进行全面自查总结,形成书面自查总结报告。

现代学徒制试点情况。包括试点专业、合作单位、招生人数等。

相关合同或协议的签订情况。包括是否签订校企合同协议、是否与学生签订用工合同或第三方协议,以及签订合同的主要内容和未签订合同的主要原因。

现代学徒制试点任务书完成情况。包括:①探索校企“双主体”育人机制情况;②推进招生招工一体化情况;③完善人才培养制度和标准情况;④建设校企互聘共用的教师队伍情况;⑤建立体现现代学徒制特点的管理制度情况;⑥其它内容完成情况(地方政府、行业、职业院校、企业四种不同类型牵头单位的重点探索内容)。

4)试点成效与建议。即总结现代学徒制试点的成效,突出特色与亮点,并针对现代学徒制试点项目建设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意见或建议。

三、校企合作经验交流

校企合作的深度和广度决定着专业产教融合的质量和水平。为了推动系部之间和专业之间加强交流学习,促进专业产教融合向纵深推进,学院决定在开展专业校企合作自查的基础上,于2018年9月中下旬组织开展一次校企合作经验交流会,全方位展示各专业在校企合作方面取得的典型经验和工作成果,不断提升和持续改进校企合作质量与水平。

四、相关工作要求

1.自查总结时间。各教学系部于2018年7月25日完成自查总结报告。

2.经验交流时间。暂定2018年9月中旬,到时另行通知。

3.各教学系部要高度重视,并以此为契机深度推进系部各专业产教融合人才培养工作。

4.校企合作自查总结与经验交流工作由教务处与校企合作处协同组织实施。

5.资料提交内容包括自查总结报告和经验交流发言稿及PPT。




                                                                     2018年7月17日


上一条:关于印发《贵州轻工职业技术学院关于2019级专业人才培... 下一条:贵州轻工职业技术学院推行现代学徒制创新试点的工作方案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