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属各部门:
为多角度、全方位地培养学生良好的品德素质、心理素质、行为素质,倡导和引领和谐健康的校园文化氛围。现将《贵州轻工职业技术学院星级寝室管理办法(试行)》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贵州轻工职业技术学院星级寝室管理办法(试行)
2016年12月27日
附件:
贵州轻工职业技术学院星级寝室管理办法(试行)
学生寝室是学生朝夕相处、相互关联,近似家庭、胜似家庭的特殊集体处所;是学生培养习惯、锻造能力、修炼品德、彰显人格、学会做事、学会共处、学会适应、学会谦让、学会自控的重要平台;是形成良好班风、校风的基础与保障。为多角度、全方位地培养学生良好的品德素质、心理素质、行为素质,倡导和引领和谐健康的校园文化氛围,特制订本办法。
第一条 星级设置
设置三个等次,即三星寝室、四星寝室、五星寝室。
第二条 评分标准
(一)三星寝室标准
1、各宿舍必须在门后指定位置贴上值日表,表明班级、宿舍号、舍长及值日生安排;
2、每次卫生检查均在合格及以上;
3、一学期中卫生检查有至少三次优秀记录;
4、寝室无晚归、私自未归现象;无擅自留宿现象;
5、寝室无打架、赌博、使用违章电器等违反校纪校规的行为现象;
6、寝室同学无违纪处分(含学院通报批评及警告以上处分);
7、寝室成员服从宿舍管理人员管理,无其他违反《宿舍管理规定》的行为等。
(二)四星寝室标准
1、满足所有三星寝室标准;
2、寝室设计良好,体现大学生的精神风貌;
3、一学期中卫生检查有至少八次优秀记录;
4、寝室成员学习风气浓厚,学习氛围良好,全年无挂科课程;
5、寝室成员积极参与学院组织的各项活动,一学期在20人次以上;
6、一学期至少组织一次具有本寝室特色的文化活动。
(三)五星寝室标准
1、满足四星寝室所有条件;
2、每次检查寝室卫生均为优秀;
3、寝室成员学习风气浓厚,学习氛围良好,有50%的寝室同学满足学院奖学金评选条件;
4、 形成有特色的寝室文化,每月至少开展一次寝室文化活动;
三、 产生办法
1、 星级寝室每个学期评选一次,寝室自主申报,开学第一周为申
报时间,第十七周为评审时间。
2、 学生处组织自律委员会根据申报情况对申报寝室进行卫生检
查,包括定期检查与临时抽查。
3、 三星寝室由学生处直接评选,四星寝室和五星寝室的评选由各
寝室递交申报材料,学生处组织进行评选。
第三条 奖励办法
1、评选通过的星级寝室,学生处按星级统一为宿舍挂牌并颁发荣誉证书。
2、奖金奖励
三星寝室:奖励500元;
四星寝室:奖励1000元;
五星寝室:奖励2000元;
3、获评三星寝室的寝室长满足优秀学生干部条件的,直接评为该系优秀学生干部;获评四星寝室、五星寝室的寝室长满足优秀学生干部条件的,由学生处直接评为学院本学年或下学年优秀学生干部。
4、学分认证。评选上三星、四星、五星寝室的学生由学生处统一申报素质学分,分别认定0.5个学分、1个学分、2个学分。
5、其他奖励:获评三星寝室,该寝室同学满足评选国家助学金条件的,推荐1人直接获得国家助学金;获评四星寝室,该寝室同学满足评选国家助学金条件的,推荐2人直接获得国家助学金;获评五星寝室,该寝室同学满足评选国家助学金条件的,推荐2人直接获得国家助学金,该寝室同学满足评选国家励志奖学金条件的,推荐1人直接获得国家励志奖学金。其他评优评先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
第五条 摘牌及评选取消
1、在申报和评选考核的过程中宿舍成员有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及校纪校规的寝室,取消申报评选资格;
2、 在申报和评选考核的过程中有接到举报该寝室评选条件造假
并查实的宿舍,取消申报评选资格;
3、 获评星级寝室后寝室成员有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及校纪校规的
寝室,给予寝室摘牌并通报批评;
4、 获评星级寝室后有接到举报该寝室评选条件造假并查实的宿
舍,给予寝室摘牌并通报批评;
第六条 本办法由贵州轻工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工作处负责解释,自颁布之日起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