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轻职院学〔2014〕20号关于进一步加强学生管理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14-06-09 点击数:

院属各系:

    根据6月4日院长办公会议精神,为进一步加强学生管理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对2011级、2012级和2013级下列情况的学生进行清理,并将清理情况填写在《学生管理专项清理工作反馈表》中(见附件1),反馈表于6月13日前报学生处。

1、已办理退学手续、开除或死亡的学生,但在学院学籍系统中还未注销者;

2、休学期满,至今未复学者;

3、未请假离校连续两周未参加学校规定的教学活动者;未返校(到校)上课,又没有办理退学或请假手续者;

4、一学年内缺课超过学年总学时三分之一者。

二、对2012级、2013级学生违纪处理情况进行统计,将统计情况如实填写在《2012级、2013级学生违纪处理情况统计表》(见附件2)上,并于6月13日前报学生处。

三、对2012级、2013级本学期学生旷课情况进行统计,将统计情况填写在《2012级、2013级学生旷课情况统计表》(见附件3)上,并于6月13日前报学生处。对旷课情况已达到处分的学生,请根据《贵州轻工职业技术学院学生违纪处分条例》的有关规定将处分情况汇总或提出处分意见报学生处。

四、组织2013级学生学习下列学生管理制度,并将组织情况于6月20日前书面报学生处。学习文件请在学生处公共邮箱(xueshengchu3904537,密码3904537)下载。

1、《贵州轻工职业技术学院学生管理规定》

2、《贵州轻工职业技术学院学生考勤办法》

3、《贵州轻工职业技术学院学生违纪处分条例》

4、《贵州轻工职业技术学院校内申诉管理规定》

5、《贵州轻工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奖励办法》

6、《贵州轻工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国家奖学金实施细则》

7、《贵州轻工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国家励志奖学金实施细则》

 

附件:

1、学生管理专项清理工作反馈表(模版)

2、2012级、2013级学生违纪处理情况统计表(模版)

3、2012级、2013级学生旷课情况统计表(模版)

 

 

 

 

                                          2014年6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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