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2021届贵州省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评选推荐工作的通知》、《贵州省普通高等学校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毕业生、先进班集体评选办法》(黔教学发[2018]169号)和《关于组织评选2021届贵州省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的通知》(黔轻职院学〔2021〕12号)文件精神,经毕业生所在班级推选、班主任或辅导员推荐,各系组织初评,学生处初审,学生工作领导小组评审,拟推荐代圆圆等80名同学(详见附件)参评2021届贵州省优秀大学毕业生。现予公示,公示期4月19日至4月24日,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向学生工作处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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