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7年“五一”节放假安排及有关学生工作的通知(黔轻职院学〔2017〕27号)

作者: 时间:2017-04-27 点击数:

院属各系: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17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16〕17号)文件精神和《关于2017年“五一”节放假安排及有关工作的通知》(黔轻职院办〔2017〕35号)、《关于做好“五一”节放假前安全检查的通知》(黔轻职院办〔2017〕36号)相关要求,结合学院实际,现将2017年“五一”节放假安排及有关学生工作通知如下:

    一、“五一”节放假时间及学生返校时间:

    1、学生放假时间: 4月29日(星期六)——5月1日(星期一),放假3天。

    2、学生返校时间:5月1日(星期一)。

    二、“五一”节放假期间,各系须掌握本系学生的去向,凡外出学生须在班主任处备案。

    三、“五一”节放假前,各系需召开班主任会议,对班主任提出工作要求。班主任要召开班会,加强学生安全、法制等方面的教育,加强学生对各种安全事故的预防处理能力,提高防抢劫、防诈骗、防溺水、防伤害意识,提醒学生外出时乘坐安全的交通工具。

    四、值班辅导员正常值班,负责处理节日期间在校学生的相关事宜,并做好值班记录,保证“五一”节期间通讯畅通。

    五、学生须于5月1日(星期一)返校,当晚学生正常上晚自习。班主任在晚自习期间统计学生返校情况并报送系部,各系学生科科长在当晚22:30前将本系学生返校情况报送学生处(以电子版的形式上传至“贵州轻院学生工作群”),同时分别于5月2日(星期二)、5月3日(星期三)下午3:00前再次将本系学生返校情况报送学生处。

 

2017年4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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