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时间:2016-06-14 点击数:
教务处、学生处、保卫处、各系:
经济管理系2015级工商企业管理4班王福胜、人文社科系2015级旅游服务与管理2班刘竹青,开学至今分别累计旷课46节、49节。
其中人文社科系刘竹青于2016年1月因旷课受记过处分(黔轻职院学〔2016〕1号)。根据《贵州轻工职业技术学院学生违纪处分条例》第五条、第二十六条,给予王福胜同学记过处分,给予刘竹青留校查看处分,处分期间取消所有的评优评先及享有的各级困难补助资格。
2016年6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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