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轻职院学〔2015〕72号关于对经济管理系程茜、冯熠锋两位同学违纪处分的决定

作者: 时间:2015-10-22 点击数:

教务处、学生处、各系:


  经济管理系2014级会计电算化5班程茜和冯熠锋,开学至今累计旷课46节。


  鉴于程茜和冯熠锋两位同学已经受到严重警告处分。根据《贵州轻工职业技术学院学生违纪处分条例》第二十六条规定,给予程茜和冯熠锋两位同学留校察看处分,处分期间取消所有的评优评先及享有的各级困难补助资格。


  2015年10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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