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轻职院学〔2014〕56号关于进一步加强学生上课考勤工作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14-12-15 点击数:

院属各系:

    近段时间学生迟到、缺旷现象较为严重,为进一步杜绝学生上课迟到、旷课的现象,现将有关工作安排如下:

一、加强学生上课的督查

1、12月15日-12月19日期间,每天上午8:20分以前各系安排辅导员、班主任、学生干部对所在系的上课班级学生迟到现象进行检查。检查时,一是每个上课班级安排1名专人负责清点迟到人数、旷课人数,登记迟到、旷课学生的姓名;二是由系里负责违纪或考勤的人员进行汇总,并按照学院《学生违纪处理条例》和《考勤办法》的相关规定,将达到处分的学生报系分管领导。

2、12月15日-12月19日期间,学生处每天安排专人检查各系对学生上课的督查情况,并将检查情况进行通报。

二、加大学生违纪的处理

各系严格落实学生上课考勤工作,对达到“警告”处分的学生及时进行处理,达到“记过”处分的学生及时报学生处,由学生处及时进行处理。

三、加强班主任工作

各系要加强班主任工作,并对其工作提出要求,对上课出勤情况不好的班级在提出整改要求的同时系领导要重点进行督促。

 

 

 

2014年12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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