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州、地)教育局,各省属中职学校:
为贯彻落实国家中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和免学费政策,进一步加强国家中等职业学校学生资助政策宣传工作。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中职学生资助政策宣传做好< 国家中职学生资助政策宣传画>张贴工作的通知》(教职成厅函〔2010〕15号)要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地要高度重视,认真做好《宣传画》张贴工作。要把《宣传画》作为宣传国家中职学生资助政策、推进中职招生和加强资助资金监管的重要手段。《宣传画》印发数量为每所中等职业学校10张,每所普通初中学校5张。每所中等职业学校张贴数量不多少于6张,每所初中学校不得少于3张,其余由县级教育行政部门负责组织张贴至所在社区、乡村。
二、各市(州、地)教育局要在2010年6月1日前将《宣传画》组织张贴到每一所中等职业学校和普通初中学校,并于2010年6月8日前将《宣传画》张贴工作完成情况报送省学生资助管理办公室。
三、进一步加强中职学生资助政策宣传工作。全方位、多角度地加强对政策体系的宣传,使每一个学生及家庭,特别是偏远民族地区、山区的家庭及学生都能全面了解国家资助政策。一是各级政府、教育部门要通过电视、广播、报纸、杂志、互联网等新闻媒体,宣传学生中职资助政策;二是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通过各种会议传达讲解中职资助政策;三是学校结合招生宣传,充分利用招生简章、校园网、广播台、黑板报、报栏、窗橱等宣传中职资助政策。通过多种形式广泛宣传国家对中等职业教育的高度重视,使党和政府的这项惠民政策家喻户晓。
附件:国家中职学生资助政策宣传画
二0一0年五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