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务处关于入伍学生休学和复学的相关说明

作者: 时间:2016-11-02 点击数:

    1、若学生在大一期间入伍,按照《黔教学发[2013]336号省教育厅转发教育部总参谋部保留入学资格的通知》文件执行。

    2、若学生在大二期间入伍,学生须提供《入伍通知书》原件及复印件和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各系审核合格后,学生可在各系学籍负责人处领取《贵州轻工职业技术学院休学审批表》办理休学手续。手续办理完后交至教务处学籍管理科。

    3、学生退役后办理复学,须提供《贵州轻工职业技术学院休学审批表》或《保留入学资格通知书》(大一入伍),且还须提供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和退伍证原件及复印件。各系审核合格后,学生可在各系学籍负责人处领取《贵州轻工职业技术学院复学审批表》办理复学手续。手续办理完后交至教务处学籍管理科。

 

特此说明:

    5年一贯制3+2模式学生在大一或大二期间入伍,都必须按《黔教学发[2013]336号省教育厅转发教育部总参谋部保留入学资格的通知》文件执行。

 

附件:

    1:《黔教学发[2013]336号省教育厅转发教育部总参谋部保留入学资格的通知》

    2:《贵州轻工职业技术学院学生休学审批表》

    3:《贵州轻工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复学审批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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