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工程系关于2019年清明节放假安排及有关学生工作的通知

作者:申军辉 时间:2019-04-04 点击数:

信息工程系2017级、2018级各班: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19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18〕15号)和《关于2019年清明节放假安排及有关工作的通知》(黔轻职院办〔2019〕25号)文件精神,结合我系学生工作实际情况,现将有关学生工作安排如下:

一、清明节放假时间及返校时间:

1、学生放假时间:4月5日(星期五)——4月7日(星期日)放假3天,4月4日(星期四)不上晚自习。

2、学生返校时间:4月7日(星期日)。

二、清明节放假期间,各班班主任须掌握本系学生的去向,凡外出学生须在班主任处备案,各班统一将学生假期去向统计情况于4月4日12:00之前报送学生管理科(以电子版的形式上传至“班长群”)。

三、清明节放假前,各班班主任需召开班主任会议。班主任要召开班会,班会上给学生强调清明节期间注意人身安全及财产安全。加强学生安全、法制、卫生等方面的教育,加强学生各种安全事故的预防处理能力,提高防溺水、防抢劫、防诈骗、防网络借贷、防人身伤害等安全意识。

四、对离校学生特别强调交通安全,提醒外出时乘坐安全的交通工具;对留校学生加强管理,做好其相关安全管理工作。

五、要求学生在清明期间要文明祭祀,严禁在校园和林区内吸烟、野炊、烧纸、放孔明灯等行为,在野外焚烧香烛纸品时应远离柴草等易燃物,并采取防护措施避免引发火险。学生个人贵重物品(如电脑等)必须随身携带,不得存放在宿舍内,若出现丢失由本人负责。学生离校前需将个人物品和室内卫生整理好,并关闭好门窗水电。

六、值班辅导员正常值班,辅导员(班主任)值班负责处理节日期间在校学生的相关事项,并做好值班记录;并保证清明节期间通讯畅通。

七、学生须于4月7日(星期日)返校,当晚学生正常上晚自习。班主任在晚自习期间统计学生返校情况并报送系部学生管理科。

联系人:任丽娜,联系电话:137650835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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