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2021届毕业生3912人,全省毕业生22.2万人,就业形式依然严峻,根据《贵州省教育厅关于切实做好2021年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的通知》相关要求,为进一步做好我院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促成毕业生早日落实毕业去向,促进毕业生更高质量就业,结合实际制定本措施。
一、建立全员就业工作制度
严格贯彻毕业生就业“一把手”工程,成立以学院院长为组长的就业领导小组,施行“院领导包系部,中层干部包专业,就业指导老师包毕业生”就业工作三级联动机制,学院制定就业工作总方案、系部制定就业工作子方案,责任落实到人,建立“初次毕业去向落实率达到85%,年终毕业生去向落实率达到95%,协议书、合同毕业生签约率达到70%,且确保毕业生去向数据真实准确。”的工作目标,确保毕业生就业工作落地落实。(牵头部门:招生就业指导办公室;协助部门:怀卡托国际学院、各系部)
二、宣传落实就业政策,设立“基层就业”奖励
2021年贵州省招录“三支一扶计划”800 人,“西部计划”600 人,高职院校“订单班”就业不少于10000 人。各系部要强化宣传,学院团委负责做好基层项目招录工作,引导毕业生围绕贵州省城乡基层社区就业创业。 根据贵州省教育厅通知,预计8 月底前全面完成政策性岗位招录。毕业生参加2021年“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被录用的,按照2000元/人标准给予奖励。(牵头部门:院团委;协助部门:怀卡托国际学院、各系部)
三、激励毕业生自主创业
建设有特色、可持续发展的创新创业示范基地和孵化基地,为毕业生提供政策解读、项目对接、资金支持和培训实训等创业指导服务。持续举办好中国国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充分释放毕业生创新创业活力,落实创新创业学分转换、弹性学制管理、保留学籍休学创业等政策,推动各类创新创业大赛获奖项目成长发展、落地见效,带动更多毕业生落实毕业去向。对于创业成功(持营业执照并正常营业,具体条件细则由团委出具)的学生,可通过绿色通道将创业场地转移至学院双创园并享有一年免租期;学生除享受国家和省创业激励政策外,学校另行给予一次性奖励10000元。学生创业成功后为本校毕业生提供就业岗位(与本校毕业生签订不低于一年的劳动合同并为其缴纳社保)的,学校按照1000元/人标准给予创业奖励。(牵头部门:院团委;协助部门:学院资助中心、校企合作处、怀卡托国际学院、各系部)
四、设立困难群体就业奖励
做好农村建档立卡贫困户等家庭困难毕业生就业帮扶工作,实现“职教一人,就业一人,脱贫一家”,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助力乡村振兴战略。在2021年8月31日前落实毕业去向的助学贷款、建档立卡、父母双方(单方)或本人残疾、城镇零就业家庭、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享受特困救助、孤儿七类家庭困难毕业生,经审核就业材料合格且就业数据贵州省教育厅审核通过的,按照500元/人标准发放就业奖励。(牵头部门:招生就业指导办公室、资助中心;协助部门:怀卡托国际学院、各系部)
五、设立贵州省普通高等教育“专升本”升学奖励
2021年贵州省普通高等教育“专升本”招录13000人,我校2021届毕业生通过“专升本”招生考试被本科高校录取的,按照建档立卡毕业生2000元/人、非建档立卡毕业生1000元/人的标准给予“升学”奖励。(牵头部门:招生就业指导办公室、资助中心;协助部门:怀卡托国际学院、各系部)
六、用心用情就业指导
学院按文件要求成立就业指导教研室和特色就业心理咨询室,加大在校生职业发展教育,并积极组织学生参加教育部“24365网络招聘活动”“全国大学生职业发展教育活动月”“互联网+就业指导”等公益直播活动,为毕业生建立良好的就业心态,准确认识就业形势,适当降低就业期望,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和择业观,引导毕业生把个人理想追求融入国家现代化建设新征程,主动投身国家及省内重大工程、重大项目、重要领域就业创业。(牵头部门:招生就业办公室;协助部门:怀卡托国际学院、各系部)
七、设立参军入伍奖励
毕业生参军入伍(以省征兵办名单为准)的且三个月之内不被退兵,将一次性发放参军入伍奖励,标准按10000元/人给予奖励。(牵头部门:学院武装部;协助部门:怀卡托国际学院、各系部)
八、搭建高效招聘平台
充分扩展市场化岗位责任,建立区域性、行业性、联盟行招聘机制,利用“互联网+就业”新模式,线上线下相结合,开展“贵州轻工职业技术学员带岗就业直播100天”活动,广泛举办重点行业、中小微企业等就业供需对接活动,积极开展各类型校园招聘,促进校园招聘常态化、多样化、专业化。(牵头部门:招生就业指导办公室;协助部门:院属各部门)
九、设置并扩大科研、实训助理等留校就业岗位
学院深入挖掘科研助理、实训助理等岗位,用于我校优秀毕业生留校就业,对各系、各科研科研团队招聘科研助理、实训助理等出台政策予以支持,简化程序,经面试合格后按相关规定予以聘用,聘用期一年,且毕业生一年内可自由择业。(牵头部门:学院人事处;协助部门:院属各部门)
十、深入挖掘校企合作企业岗位
借助校企合作优势,了解合作企业需求,根据企业用人需求推荐毕业生到校企合作企业就业,促进校企合作企业与学院毕业生求职需求通道畅通。(牵头部门:招生就业指导办公室;协助部门:怀卡托国际学院、各系部)
本措施由学院招生就业指导办公室负责解释。毕业生符合多项奖励条件的,采取就高原则,不重复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