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属各部门:
根据《高等学校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技术方案(第四版)》、省教育厅《关于做好当前校园疫情防控的紧急通知》《校园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十条》工作要求,为从严管控校园人员聚集性活动,落实疫情防控工作要求,现就进一步严格管控疫情防控期间聚集性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疫情防控期间坚持非必要不召开、不举办大规模聚集性会议、典礼、培训班等活动,如确需集中开会的,严格控制活动人数及规模,尽量缩短活动时间。
二、严格落实聚集性活动主办部门负责人的防控责任。各部门要严格落实聚集性活动管理主体责任,按照“谁组织、谁负责,谁举办、谁负责”的原则,实行聚集性活动审批流程,做好疫情期间的会议组织安排、应急管理、参会人员健康监测、卫生消杀等工作。20人以下的会议、活动(培训)由部门主要负责人审批,报学院办公室备案;20人(含20人)-40人的会议、活动(培训)由分管(联系)院领导审批,报学院办公室备案;40人(含40人)-50人的会议、活动(培训)由学院主要领导审批,报学院办公室备案;50人以上(含50人)的会议、活动(培训)必须按规定严格审批并科学制定疫情防控方案,学院主要领导审批,报学院办公室备案,由学院办公室报属地政府,须经当地应对疫情联防联控机制(领导小组、指挥部)审批后方可举办。聚集性活动需提前了解掌握参会(活动)人员情况,原则上禁止14天内有中高风险地区、境外旅居史以及正处于居家监测期内的人员参加。
三、各部门至少在召开会议前一天填写《贵州轻工职业技术学院聚集性活动审批表》,根据活动人数规模逐级审批,并向学院办公室备案后方可举行。
四、聚集性活动进行实名签到管理,确保进入相应场所人员可查。引导师生保持合理社交距离,佩戴口罩。
五、严格督促检查和责任追究。各部门必须强化责任,严格按要求组织会议,加强内部管理和监督,切实提高聚集性活动管理水平。学院办公室要加强督导检查,对违反疫情防控期间聚集性活动管理要求的,责令马上整改纠正。对屡教不改、引发疫情后果的,按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特此通知。
附件:贵州轻工职业技术学院聚集性活动审批表
贵州轻工职业技术学院办公室
2021年8月27日
附件
贵州轻工职业技术学院聚集性活动审批表
申请部门(盖章) |
|
会议时间 |
|
会议地点 |
|
参加人数 |
|
是否有外来人员 |
|
会议名称及主题: |
申请部门负责人审批意见: 年 月 日 |
分管(联系)院领导审批意见: 年 月 日 |
学院主要领导审批意见: 年 月 日 |
备注:1.20人以下的会议、活动(培训)由部门主要负责人审批,报学院办公室备案;
2.20人(含20人)-40人的会议、活动(培训)由分管(联系)院领导审批,报学院办公室备案;
3.40人(含40人)-50人的会议、活动(培训)由学院主要领导审批,报学院办公室备案;
4.50人以上(含50人)的会议、活动(培训)必须按规定严格审批并制定疫情防控方案,学院主要领导审批,报学院办公室备案,由学院办公室报属地政府,须经当地应对疫情联防联控机制(领导小组、指挥部)审批后方可举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