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属各部门: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23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22〕16号)文件精神,结合学院实际,现将2023年劳动节放假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劳动节放假时间
4月29日至5月3日放假调休,共5天。
4月23日(星期日)上5月2日(星期二)的班,5月6日(星期六)上5月3日(星期三)的班。
二、节日期间工作安排及要求
1.4月28日,保卫处要会同总务处、党委学生工作部(学生工作处)、实训中心等相关部门进行一次全院性的安全检查工作,落实各项防火、防盗等措施,以确保节日期间学院的安全。
2.党委学生工作部(学生工作处)、各系部(院)应积极引导学生有序离校。党委学生工作部(学生工作处)要会同总务处、各系部(院)做好留校学生的后勤保障相关工作,党委学生工作部(学生工作处)统筹做好留校学生相关工作,所涉及系部(院)要做好留校学生的管理工作,总务处做好相关学生的后勤保障工作,图书馆做好开馆服务工作,为留校学生提供良好学习生活环境。
3.做好假期值班工作,各级值班人员要严格落实值班值守制度,在岗在位、履职尽责,遇有重大突发事件,要按规定及时报告并妥善处置,确保节假日期间校园安全。
4.值班安排按照《关于学院2022-2023学年第二学期值班安排的通知》(黔轻职院办〔2023〕8号)执行。
贵州轻工职业技术学院办公室
2023年4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