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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维修监督检查制度

【来源:总务处 | 发布日期:2014-02-03 】

为了对物业公司工程维修服务工作实行有效的监督检查,确保学院的维修工作及时、高效,特制定此制度。

一、服务内容

1、负责配电室的运行、巡查管理;

2、负责物业区域内各项公共设施设备(电梯系统、给排水系统、消防系统、监控系统、供配电系统等)的日常运行管理(开启、关闭);

3、负责各楼栋公共区域内各项设施设备使用末端的日常开启、关闭和运行管理;

4、负责物业区域内的日常综合维修(如更换照明、维修门锁、给排水小型维修等);

5、协助学院做好各项设施设备的年检、检测、测试等工作;

6、代表学院监督、配合各专业维保单位做好物业区域内各项设施设备的专项维保;

7、协助学院做好物业管理区域的节能措施;

8、协助学院做好各项突发事件的处理。

二、服务要求及标准

1、要求专业技术人员必须持证上岗,身体健康、责任心强、技术良好,具有多年以上类似项目综合维修经验;

2、按照校方的要求和规定开启、关闭各项设施设备,如运行中发现异常情况或问题,在采取应急措施的同时应及时报告校区相关部门或人员,并协助进行处理;

3、按规定每天对公共区域各项公共设施设备进行巡查,发现异常或故障及时进行处理和报告;

4、配电室人员按要求持证,24小时定期进行巡查;

5、在接到报修信息后15分钟内到达现场进行处理,小修一小时内完成;

6、日常综合维修小修、零修、急修及时率100%;

7、日常维修质量合格率98%以上;

8、单项材料费为300元(包括300元)以内的由物业公司全部承担,单项材料费300元以上的维修需向学院提出书面申请,由学院提供材料,物业公司负责免费维修;

9、配合校方做好节假日、重大活动的环境布置和现场保障;

10、及时向院方提供物资材料的采购计划建议,并按时向校方提交材料物资的使用、库存等统计资料;

11、按规定和要求制定设施设备维护年度工作计划、季度工作计划、月度工作计划,并严格按计划执行;

12、设施设备日常运行记录、维护养护记录、故障记录、报修记录等各项记录齐全,做到有据可依;

13、协助学院监督、配合专业维保单位做好各项设施设备的专项维保工作;

14、配合校方做好各项设施设备的年检、检测和测试等工作。

三、奖惩办法:

按照《贵州轻工职业技术学院花溪新校区物业服务管理监督考核实施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