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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轻工职业技术学院处置突发事件预案

发布时间:2015-09-11作者:党政办公室 来源:党政办公室 浏览次数:

预案所称的突发公共事件,是指突然发生,造成或者可能造成重大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生态环境破坏和严重社会危害,危及公共安全的紧急事件。为维护学院校园稳定,开创综合治理的新局面,确保学院人、财、物安全,促进学院校园精神文明建设,果断处置发生在本院的各类突发事件,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贵州轻工职业技术学院处置突发事件预案及应急行动方案》。

一、 行动指导思想: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贯彻“确保重点、保障安全”的方针,以人为本、切实维护学校的安全稳定。

二、 处置突发事件的原则:1、坚持教育说服,疏导为主,遵循可散不可聚,可顺不可激,可解不可结的方针。2、快速反应。3、公秘结合、果断处置。4、争取多数,打击少数,各个击破。5、依法办事。6、学院党政领导各个主管部门要作好疏导缓解工作,保卫部门要主动了解情况,观察动态,作好应付突发事件的各项准备。7、对突发事件中的外国人,依靠地方职能部门按照国际法和国际惯例处理。

三、 组织领导:学院成立处置突发事件指挥领导小组,由学院党委书记任总指挥、分管的院领导任副总指挥。保卫处、院党政办、宣传统战部、学生处、团委、现代教育技术中心、总务处、各系等有关部门的负责人为成员,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保卫处。当发生突发事件时,由学院处置突发事件领导小组统一指挥,并设置“突发事件处置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保卫长兼任负责协调处理相关事宜和现场的调度指挥及人、财、物的调配。

四、力量部署和处置措施:

(一) 保卫处带领负责全校治安巡逻的保安人员维护学校的正常秩序,各系、学生处督促管理学生宿舍(公寓)的值班工作。严格对出入人员进行盘查,执行证件出入制和登记制度。

(二) 在重大活动期间(全国和省党代会、人代会、校庆和学院组织的各种文化活动等),各系负责加强力量搞好学生管理,根据需要并组织一定的学生力量,协助保卫处搞好校园的治安巡逻。

(三) 发生突发事件时,“突发事件处置办公室”要在事发现场迅速组织力量安排警戒,安排警戒所需要的交通工具和通讯工具,为处置突发事件做好人、财、物的准备,并制定处理意见和措施,为妥善处置突发事件做出周详的安排。

五、 总体要求

1、 校园内发生的突发事件要迅速处置,防止向校外蔓延和扩散,力争把矛盾化解在内部。

2、 学生集中的场所发生突发事件时,要果断地采取疏散、警戒等强制措施,同时封锁现场,防止事态扩大,并按规定及时上报。

六、 具体措施

1、 发生突发事件后,要强化情报信息工作,把握事态的发展,为突发事件的处置提供及时可靠的准确情报,为事后的处理取证提供保障。

2、 对预谋闹事事件,要依靠部门党政领导协调,疏导,保卫部门要封锁现场,维持秩序,协助疏导,控制事态。

3、 对突发的闹事事件,应旗帜鲜明,态度坚决,处置果断。接报后工作步骤:首先判明闹事的时间、地点、性质、规模、原因及动向等,并立即报告院党委及相关部门,同时组织力量赶赴现场,安排警戒,维持秩序,疏导交通,同时封锁现场为平息闹事做充分的准备。

4、 行动注意事项:(1)保证通讯畅通,做好医疗救护和后勤保障工作。(2)搞好秘密取证工作,为日后查处事件奠定基础,取证人员应随先期人员同往,或提前到达闹事现场。(3)执勤人员遭到袭击和暴力反抗时,有权使用正当防卫的权利。(4)事态初步平息后,应留一定力量清理现场,观察动向,等现场完全恢复平静后再撤出,然后告知有关部门和单位解决闹事者提出的实质问题,以消除后患。

七、 重点保卫目标

1、 广播室、网络中心、电教中心、财务室和院领导办公室,各职能部门要增派1至2人负责日常安全工作。

2、 加强水电和餐饮的安全管理,总务处要明确一名领导干部或专人负责此项工作,并进行定期的安全检查。

3、 院党政办、科研处、图书馆和机要档案、文件和科研资料的部门要防止别有用心的人窃取情报资料和进行其他破坏活动。要指派专人负责日常安全工作,保障档案文件、科研资料、历史资料的安全。

4、 宣传统战部要加强广播和网络等宣传媒体的安全管理,防止敌对势力利用校园媒体非法传播窃取情报资料。相关部门必须做到制度上墙,责任到人,发现问题必须立即上报,及时处理。

5、 各实验室要加强重要仪器、剧毒物品,放射性物质等重要物品的安全管理。做到专人保管、责任到人,并按规定存放和管理,防止被盗或流失。

6、 任何组织或个人不得利用校园媒体和其它设备进行带有煽动性和不健康的宣传。

7、 发生突发事件时,要及时安排人员重点保卫院领导、网络中心、广播室、水电、食堂等重要目标和生活设施。

(四) 处置突发事件行动纪律

1、 坚守岗位,服从命令。一切行动听指挥,保证指令畅通。

2、 严守机密,严格请示报告制度,严格依法办事。

3、 不得无故损害群众利益,一切从维护学院利益出发。

4、 不怕疲劳,克服困难,保护自我安全,果断坚决地完成任务。

(五) 处置突发事件各系及相关部门的职责

1、 学生处、院团委及各系必须做到:

(1) 组织党、团干部和学生干部做好疏导和劝阻工作;

(2) 做好社团引导工作,掌握了解各社团的活动情况;

(3) 加强学生宿舍管理,掌握了解学生在寝室内的活动情况。

2、 当得知本系学生有集会、上访、请愿游行的苗头时,要组织辅导员(班主任)、相关的老师深入学生中做好疏导和劝阻工作,力争把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

3、 当学生走出寝室,进行集会时,系领导和辅导员(班主任),要组织学生干部共同做好疏导和劝阻工作。部门领导要直接做好带头闹事和参与闹事的教职工的教育转化工作,对他们态度、行为,严肃的指出后果的严重性。

4、 后勤人员在此期间必须坚守岗位,做好后勤保障。注重服务态度,提高服务质量,搞好食品卫生安全,不得和学生发生正面冲突。

5、 各部门在处理各种事件的工作中,要随时向学院指挥领导小组报告事态发展及劝阻工作情况。

6、 在学院发生突发事件时,保卫处受“处置突发事件指挥领导小组”指挥,负责收集情报信息,进行动态跟踪,封锁现场,保卫重点目标及设施,防止事态扩大。对进行反动宣传、煽动闹事的敌对分子严加控制,配合公安机关见机抓捕,及时将事态报告学院指挥领导组和“突发事件处置办公室”。具体分为情报信息、治安巡逻、动态跟踪三个小组,各组保证通讯畅通,充分利用摄相机、照相机、微型录音机等技侦手段举证,调度车辆随时待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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