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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轻工职业技术学院内部质量保证体系学生诊断与改进实施细则

发布时间:2020-11-24 来源: 编辑:gzqy 浏览量:

贵州轻工职业技术学院

内部质量保证体系学生诊断与改进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深入推进学生发展诊断与改进,建立常态化的人才培养质量自主保证机制, 促进人才培养质量持续有效提升,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建 立职业院校教学工作诊断与改进制度的通知》(教职成厅 [2015]2 号)、《关于印发〈高等职业院校内部质量保证体系 诊断与改进指导方案(试行)〉启动相关工作的通知》(教职 成司函[2015]168 号)、《贵州省高等职业院校内部质量保证 体系诊断与改进实施方案(试行)》(黔教办职成[2016]67 号) 等文件精神,结合我院《贵州轻工职业技术学院内部质量保证体系建设与运行实施方案》,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学生诊断改进的对象是所有在校高职学生。

第三条 学生诊断与改进以持续规范推进学生的自我约束、自我评价、自我改进、自我发展为工作原则,通过建立并运行全要素网络化的内部质量保证体系,通过智慧校园大数据预警与监测平台,实现学生自我诊断、自我改进、全面发展不断提升学生综合素质,提升学院的人才培养质量。

第四条 学生诊断与改进通过素质学分与综合测评实现。素质学分是指学生在校期间,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学校的规章制度,在学校规定的“6+1”个模块内获取学分。综合测评指学生在校期间,通过学业测评、基本素质测评、拓展素质测评进行综合评价。

第二章 学生诊断与改进组织机构

第五条 学校成立由学生工作处牵头的学生诊断与改进

工作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学生工作处(团委),由分管学生管理工作的党委副书记担任组长,学生工作处处长(院团委书记)担任副组长,各系党总支书记(副书记)作为成员,由辅导员(班主任)负责指导、学生具体实施。

第六条 学生处的职责

1、编制发布学生发展标准和学生自测诊断量表。

2、组织、指导、督促各系部开展诊改工作。

第七条 各系部工作职责

1、组织学生实施自我诊断。在学生处指导下,组织辅导员、班主任指导、督促学生进行自测。

2、指导学生制定个人成长成才规划书。指导学生在自测的基础上进行SWOT分析,确定三年发展计划及每年具体计划,原则上在每学年第一学期第一个月完成。

3、指导学生撰写诊改报告。学生依据个人成长成才规划书和每年具体计划,以学期为周期进行个人小结,以学年为单位撰写自诊报告。辅导员、班主任根据完成情况与改进措施进行具体指导。

第八条 学校成立由团委牵头的学生素质学分认定工作小组,办公室设在团委,由分管学生管理工作的党委副书记担任组长,团委书记担任副组长,各系团总支负责人作为成员,由辅导员(班主任)负责指导、学生具体实施。负责学生素质拓展教育学分标准的制定和认定管理。

第九条 学校成立由学生工作处牵头的综合测评工作小组,办公室设在学生处,由分管学生管理工作的党委副书记担任组长,学生处长担任副组长,各系党总支负责人作为成员,由辅导员(班主任)负责指导、学生具体实施。负责学生综合测评标准的制定和认定管理。

第三章 学生发展诊改

第十条 根据学院人才培养方案,学生在完成规定专业成绩的基础上,还须获得一定的素质学分才能达到毕业标准。最低毕业素质学分为17分。

第十一条 素质学分的类型:

1、第二课堂学分:4学分;

2、创新创业学分:4学分;

3、劳动教育学分:1学分;

4、公共选修课学分:8学分;

5、安全教育学分:1学分。

第十二条  素质学分认定范围及条件:

1、思想道德模块;主要体现学生参加思想道德类讲座、竞赛、主题教育等情况;

2、行为养成模块:主要体现学生在日常行为管理方面参加活动等情况;

3、人文科学模块:主要体现学生参加人文社科类讲座、竞赛等方面情况;

4、实践创新模块:主要体现学生在参加校内外社会实践、创新创业竞赛、项目等方面情况;

    5、身心健康模块:主要体现学生在参加提高身体素质、心理素质竞赛、活动等情况;

6、职业素养模块;主要体现学生参加技能大赛、展示等提升职业技能方面的情况;

7、一系一品模块;:主要体现学生参加各系专业质量文化建设情况

具体单项活动学分分值细则由团委另行制定。

第十三条 学院通过综合测评对学生进行整体评价。综合测评分为学业测评(占比40%)、基本素质测评(占比20%)、拓展素质测评(占比20%)。具体评价细则由学生处另行制定。

第四章 信息平台建设

第十四条 学生处按照智慧校园建设的总体部署,在现教中心的指导下,积极整合已有学工业务系统,系统推进学生工作业务系统的建设,常态化支撑学生诊断与改进工作,实现学生在校期间生活学习等场景数据的即时采集,即时推送到分析预警平台,进行数据分析,并实时展现分析结果和实现数据共享。

第五章 内部质量保证体系运行

第十五条 辅导员(班主任)、专业课教师共同指导学生根据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学生自身个性特点以及发展需要,将成长目标融入学生个人成长规划项目中,制定个人具体发展规划,按照制定的目标提高自己的综合素质。

第十六条 智慧校园学工系统系统录入学生基本信息,同时客观记录在评奖评优、科研学术创业、社会实践活动、社会公益活动、文体活动等具体情况。学工老师可以实时发布,学生可以实时申请,并提供相关附件材料支撑,提交老师审核。

第十七条 智慧校园学生工作各业务系统,如:学工系实时录入自己统、宿舍管理系统、教务系统等生成数据汇集到学校预警平台,定期生成成绩,系统平台预警学生需要诊断与改进的项 目。

第十八条 学生填报数据的数据须真实有效,并提供相

应证明材料,通过老师的审核后方可认定。

第十九条 学生诊断与改进主要围绕素质学分包含的各模块进行监测预警,学生本人针对预警项目进行改进和提高,辅导员老师也将根据预警教育提醒学生进行诊断与改进提高。

第二十条 学院制定了《学生素质拓展教育学分制考察

成绩补考实施方案》,为素质拓展教育学分不及格学生提供

补足方案。

第六章 保障措施

第二十一条 学生素质学分是学生在校期间全面发展的重要依据,获得规定素质学分是学生毕业必备条件。素质学分未达到规定学分的,视为未达到毕业标准,不能毕业。

第二十二条 学生综合测评,是综合评价学生学业、学生发展的重要评价指标,是学生在校期间评奖评优、推优入党的重要依据,不满足相应规定的,实行一票否决。学生素质学分不达标的,按《学生素质学分补考实施方案》补修。

第七章 附则

第二十三条 本实施细则由学生诊断与改进改进工作委员

会会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二十四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二〇一九年十二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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